透明政务 感触江北 投资创业 [浙江省人民政府] [宁波市人民政府] 无障碍 简体 繁體 English 智能问答
进入老年模式
退出老年模式
网站导航 新媒体 浙江政务服务网
首页
>透明政务>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5 15:49浏览次数:513

各街道、慈城镇、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园,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引领技术研发攻关,推动可持续创新发展示范区建设,拟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北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类别分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

1.重大项目是指针对江北区重点产业、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亟需进行战略性、系统性、全链条组织部署的项目。

2.一般项目是指针对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进行集中攻关和突破的科技项目。

二、申报方向

1.区域重点、特色产业链方向。重点支持新材料、汽车零部件、智能传感、工业互联网、高端装备等领域,对产业发展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

2.可持续创新发展方向。重点支持节能通用技术与设备、新能源等创新性和突破性的技术研发和应用示范项目。

3.其他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家电、工业软件与基础软件等产业方面。

三、申报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须是在江北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技术创新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申报当年及前一年内无到期不提交项目验收情况,无连续两次及以上项目结题、终止或不通过验收情况以及其他被禁止或限制项目申报的情况。申报单位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得超过2项;

5.申报单位应有研发投入,且2022年度已纳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的统计范围。申报单位2022年度同比2021年度研发投入无负增长,2022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需达3%以上或研发投入同比增速高于全区规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速(研发投入、营业收入依据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6.申报项目未获得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立项支持;

7.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项目应是对区域重点产业发展、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重大项目,要求总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80%。

8.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一般项目要求总投资额不低于300万元,其中软件开发类项目可适当降低总投资额,但总投资额应不低于100万元。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得低于总投资额的80%。

四、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按在线申报系统中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模板编写);

3.查新报告复印件;

4.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5.项目承诺书(按在线申报系统中模板编写);

6.2022年度、2021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披露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7.两家及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请的项目,应提交项目合作协议,合作协议应明确各方的研究内容、成果提交的时限、经费的来源及成果分配方式等主要内容,并经法人单位盖章。

五、其他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循科研诚信、科学伦理等有关规定,项目申报书所填报的内容务必真实,项目经费预算、技术指标、预期成果与效益等必须明确、客观,严禁各种夸大和作假;

2.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六、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根据预通知做好项目申报准备工作,具体申报时间以正式申报通知为准。

申报业务咨询:项老师,电话:0574-89582896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2月15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