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4 17:38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1 | 叶红 | 女 | 1979.01 | 浙江师范大学 | 在职研究生 | 高级教师 |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 专技七级 | 2019.01 | 宁波市惠贞书院 | 专技七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24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