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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4 17:38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1

叶红

1979.01

浙江师范大学
体育教育专业

在职研究生
教育学硕士

高级教师
2018.10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2002.08  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分配

宁波市李惠利中学

专技七级

2019.01

宁波市惠贞书院

专技七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24日起至11月30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4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