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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奖励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8 14:20浏览次数:

各街道、慈城镇、前洋经济开发区、新兴产业服务中心、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江北区加快区域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北区政办发〔2021〕47号)规定,现决定开展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奖励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均在江北区内,且2021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考核级别为A类的孵化器。

二、申报资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奖励申请表

2、绩效评价奖励资金使用办法。

3、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奖励有关佐证材料:

(1)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机构营业执照、完税证明。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运营主体为受托管理,还需提供委托管理协议等资料。

(2)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等级证明材料。

(3)科技企业孵化器2021年度在孵高新技术企业和市级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清单、认定证书或文件、营业执照、房租协议、孵化协议、2021年度纳税情况明细表及明细版完税凭证。

三、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需向属地街道(镇、园区)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属地在完成初审盖章后报区科技局。经区科技局、区财政局联合审定后进行资金拨付。

五、申报截止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17: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六、政策咨询

马金波 0574-89582905

附件:2021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奖励申请表.docx

2021年度纳税情况明细表.xls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