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5 17:01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1 | 郑杰 | 女 | 1993.08 | 南昌师范学院 | 大学 | 二级教师 | 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 | 河南省新蔡县第二高级中学 | 专技十二级 | 2022.07 | 宁波市江北外国语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2 | 赵心宁 | 女 | 1995.03 | 浙江师范大学 | 大学 | 二级教师 | 北仑岷山学校 | 北仑区岷山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2018.09 | 宁波福山正达外国语学校 | 专技十二级 |
3 | 汪妮 | 女 | 1987.03 | 湛江师范学院 | 大学 | 一级教师 | 湖北咸宁咸安区横沟镇杨畈高小 | 湖北咸宁咸安区横沟桥镇小学 | 专技十一级 | 2020.01 | 宁波市中城小学 | 专技十一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11月15日起至11月2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5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