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透明政务>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安置房货币回购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11-10 09:00浏览次数:

根据省、市、区关于回迁安置工作的相关精神,结合江北区实际,向甬江街道有关征拆项目未安置户提供货币回购方案,内容如下:

一、货币回购相关事项

1. 回购对象:甬江街道八个未安置项目中签订调产协议的未安置户。

2. 回购套数:根据未安置户意愿报名情况及相关安置需求,确定并公布回购套型及套数。如果报名套数少于或等于拟回购套数,直接确定所有报名对象获得回购资格;如果报名套数超过拟回购套数,通过公开抽签方式确定回购资格。

3. 回购单价:29230元/㎡。

4. 回购面积:

(1)国有土地上的征拆项目,按产权调换协议中约定建筑面积对应的孔浦安置房一期、二期(位于董家地块)房产初始权证登记面积的平均值确定回购面积(比如协议约定建筑面积63㎡,则按对应套型的权证登记平均面积65.61㎡回购,以此类推,详见表1)。

表1 国有土地上征拆项目安置房货币回购面积对应表

协议约定建筑面积(㎡)

63

73

83

93

103

113

123

133

权证登记平均面积(㎡)

65.61 

77.19

85.80

96.17

105.88

114.41

126.10

135.15

(2)集体土地上的征拆项目,按调产安置协议中约定各安置套型对应的孔浦安置房一期、二期(位于董家地块)房产初始权证登记面积的平均值确定回购面积(比如安置套型50㎡,则按此档套型的权证登记平均面积65.61㎡回购,以此类推,详见表2)。

表2 集体土地上征拆项目安置房货币回购面积对应表

协议约定套型面积(㎡)

50

60

70

80

90

100

110

120

权证登记平均面积(㎡)

65.61

77.19

85.80

96.17

105.88

114.41

126.10

135.15

5.回购结算:回购价款=回购单价×回购面积-原产权调换应缴的安置房结算差价款(含靠、扩档等面积的结算资金)。不考虑层次、朝向、车棚等其它因素相关的价格。

6. 临时过渡补贴费:自货币回购协议生效次月起,发放一次性六个月临时过渡补贴费(单倍);原调产安置协议约定的临时过渡补贴费自货币回购协议生效次月起停止计发。

二、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地点:

甬江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316号)

(二)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0日

上午8:30 - 11:00,下午1:30-4:00

(三)报名资料:

1. 调产安置协议(原件);

2. 被拆迁人身份证(原件);

3. 若不是被拆迁人本人前来报名,请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双方签字、压手印及所在村社盖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三、其他事项

1. 安置房货币回购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 逾期未到现场报名登记的被拆迁户,视作主动放弃此次回购资格。回购资格如需抽签确定,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 未选择货币回购或未获得货币回购资格的被拆迁户,将按未安置项目启动时间的先后顺序,逐步完成调产安置。调产安置的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4.安置房货币回购工作将全程落实市、区疫情防控要求。进入报名场地的人员需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行程卡、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电子均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具体以市、区发布的实时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征地拆迁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信息来源: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