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175419/2022-50245 | ||
文 号: | 甬北文许准字〔2022〕2号 | ||
体裁分类: | 决定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2-01-18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2022002
宁波市江北甬佳丽华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2年1月11日提出的“歌舞娱乐场所变更审批(延续)”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年1月11日受理(申报号:330205220111829808621)。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8号,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和旅游部令第55号,文化和旅游部令第57号修订)第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决定:
准予你单位经营延续。
许可内容以《娱乐经营许可证》(浙娱歌20223302050001)为准。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