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卫生健康局2021年第四季度行政处罚案件目录及不良计分公示

发布时间:2022-01-13 16:24浏览次数:


序号

文号

时间、案由

处罚种类及金额

不良计分

1

2021-664

2021.10.21宁波江北白沙盛莲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采取防护措施案

警告

2

2

甬北卫传罚〔2021〕23号

2021.10.14宁波江北白沙艺生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消毒产品未执行国家有关标准案

警告;罚款人民币陆叁仟元整(¥6000.00元)

4

3

甬北卫医罚〔2021〕85号

2021.12.31宁波江北洪塘尚善口腔门诊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按排执业助理医师独立开展执业活动;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案

警告;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元)

8

4

甬北卫医罚【2021】74号

10.8宁波江北洪塘启星中医诊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元)

6

5

2021-846

10.11宁波江北洪塘代小林口腔诊所有限公司从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预检工作人员非医护人员案

警告

2

6

甬北卫传罚【2021】19号

10.11宁波江北洪塘宁沁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开展消毒灭菌工作、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等案

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

2

7

2021-848

10.25宁波市江北慈城吴华祥内科诊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医院感染控制任务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案(无专人从事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预检分诊工作)

警告

2

8

甬北卫传罚【2021】24号

10.27宁波市江北徐宝珠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开展消毒灭菌工作等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00元)

4

9

甬北卫传罚【2021】25号

10.27宁波江北慈城贝尔口腔诊所有限公司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开展消毒灭菌工作等案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

4

10

甬北卫医罚〔2021〕84号

12.31宁波江北外滩纤姿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等案

1、警告;

2、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31000.00元)

4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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