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2-50907 | ||
文 号: | 北区防办〔2022〕2号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卫生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1-13 | 发布日期: | 2022-01-13 |
北区防办〔2022〕2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各部门:
近期,我市突发本土新冠肺炎疫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落实“四早”措施,提高阳性感染者早发现能力,尽早阻断病毒传播链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就做好我区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通知如下:
一、持续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对密切接触者(包括次密切接触者)、入境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人员、保安人员等)、养老和儿童福利机构工作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以及航空、海港口岸场所内接触入境人员和物品的相关人员,负责闭环转运和集中隔离入境人员等相关工作的人员,涉及进口冷链食品查验、装卸、运输、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工作人员,其他进口货物、入境旅客行李等物品查验、装卸等环节工作人员,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返乡人员(跨省份返乡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返乡重点人群、农村需排查和协查人员、网格管理员等)13 类应检尽检重点人员,按照《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甬防办〔2021〕13号)要求,继续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做到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二、扎实开展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
在规范做好定期核酸检测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多点触发 的监测预警机制,扩大检测对象覆盖面,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抽检 工作,提高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
(一)核酸抽检人群范围
1.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的从业人员(包括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车辆、集卡车等);
3.图书馆、美术馆、书店、博物馆、影院、剧院、健身运动场所(馆)、网吧、饭店(餐馆)、宾馆(民宿)、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KTV、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炎馆、酒吧及沿街商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4.学校、教育行业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各类培训机构教 师,工勤人员);
5.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邮政快递业等 从业人员;
6.建筑业及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
7.旅游景区工作人员;
8.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
9.社区工作人员。
(二)核酸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1.常态化疫情防控下,每2周抽检1次,按照1:10混检方式进行检测。抽取应检对象的10%进行检测,每半年实现人群全覆盖。
2.I级、II级应急响应状态下,根据疫情形势增加抽检频次和人员比例。
(三)明确部门职责
区卫生健康局指定医疗机构、社会检测机构为重点人群提供检测服务,统筹设置街道(镇)级核酸综合采样点并公布,配备采样人员,加强对工作人员培训。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抽检工作;区委宣传部负责影院、书店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区住建局负责建筑业、重大项目等从业人员抽检工作,以及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包括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长途客运车辆等)抽检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学校(含幼儿园)、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含在校教师、培训机构教师,工勤人员),以及健身体育运动场所(馆)工作人员抽检工作;区经信局负责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单位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区商务局负责进口物品经营单位、大型商场(超市)、限上餐饮、非星花级酒店(宾馆)抽检工作;区文广旅游局负责旅游景区、星花级酒店(宾馆)、民宿、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剧院、KTV、网吧工作人员抽检工作;区铁建中心负责铁路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洋渔船从业人员抽检工作,以及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抽检工作;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进口水果店、药店从业人员抽检工作;各街道(镇)负责限下餐饮(饭店)、邮政快递、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炎馆、酒吧、沿街商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以及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的抽检工作。
三、强化工作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
各街道(镇)、各部门要将加强核酸检测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条块结合,摸清底数、精心组织,确保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全覆盖。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核酸检测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评估和风险应对,并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作动态调整。
(二)加大经费保障
区财政部门做好资金保障,特别要加大对人群相对密集、检测任务量较大区域、行业支持力度。定期检测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按原规定执行。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费用由财政部门统筹解决。
(三)发挥基层作用
社区要加强对重点人群的管理,主动加强信息沟通,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引导社区群众协助、配合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检测工作,依法接受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要建立健全核酸检测的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动联系区卫生健康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四)完善后续工作
检测机构及时将抽检结果通知到检测对象。对检测结果阳性者按规定报告、处置。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立即按规定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
(五)加大宣传倡导
各街道(镇)、各部门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加大防疫宣传力度和频次,广泛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市民主动参与核酸检测的意识,做到防疫不松懈,全力做好核酸检测工作。
附件:江北区开展其他重点人群核酸抽检工作职责分工清单
宁波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江北区开展其他重点人群
核酸抽检工作职责分工清单
序号 | 部门 | 责任部门分工 |
1 | 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 |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后勤工作人员) |
2 | 区委宣传部 | 影院、书店工作人员 |
3 | 区经信局 | 劳动密集型企业、进口物品生产单位工作人员 |
4 | 区住建局 | 建筑工地及重点项目从业人员、公共交通及长途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包括货运、物流、出租车、网约车、公交) |
5 | 区文广旅游局 | 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网吧、星花级酒店(宾馆)、KTV、景区、民宿、剧院工作人员 |
6 | 区市场监管局 | 农贸市场、农批市场、进口水果店、药店、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工作人员。 |
7 | 区农业农村局 | 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海洋渔船从业人员 |
8 | 区教育局 | 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教职工,含后勤人员)、健身场馆工作人员 |
9 | 铁建中心 | 铁路工作人员 |
10 | 区商务局 | 大型商超、限上餐馆、非星花级酒店(宾馆)、进口物品经营单位工作人员 |
11 | 各街道(镇) | 城乡接合部居住人员,邮政快递、洗浴场所、理发店、剧本杀、密室逃脱、艾灸馆、限下餐饮(饭店)、酒吧、沿街商铺等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社区(村)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