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3366/2021-48899 | ||
文件字号: | 庄街办〔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庄桥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09-08 |
各行政村(场、队)、社区,机关各部门、辖区有关单位:
现根据江北区《关于立即开展全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大排查的紧急通知》(北区建专安委〔2021〕3号)要求,立即开展庄桥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大排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有关部署,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全面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好街道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大排查,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突出排查重点
本次排查的重点是区域内人员密集场所的房屋使用安全,重点为各类酒店、商铺、教学楼、文化娱乐场所、体育场馆、养老院、交通场站、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和用于医学观察隔离点的房屋等。特别要对房龄超过25年、多业主承租、多业态调整的房屋进行重点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该整改的整改、该维修的维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安全隐患较大的,要责令房屋安全责任人委托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危房的,一律立即停止营业或进行公共活动,并按“一房一策”要求限期解危。对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改扩建及违规装修行为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有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现实危险的,要立即启动房屋使用安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进行人员撤离等应急处置,确保不发生倒房伤亡事故。
三、职责分工安排
1、街道房地产管理所:负责该项工作的政策解释及业务指导,并负责国家直管公房、国有资产房屋的隐患排查。
2、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各类酒店、商业广场、农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建筑的隐患排查。
3、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辖区教学楼、养老院、体育馆等房屋的隐患排查。
4、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交通场站、建设项目工地临时工棚(宿舍)等建筑的隐患排查。
5、文化发展服务办公室:负责辖区文化娱乐场所、宗教活动场所、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建筑的隐患排查。
6、庄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辖区商铺房屋的隐患排查。
7、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的人员密集场所建筑的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到位。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排查任务,确保此次排查治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监管制度要求,加大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力度和频次,特别对在册危房以及有严重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要加强重点巡查和动态监测,落实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严格执法处置。对排查中发现的违章搭建、违法装修等影响房屋安全的行为,相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履职,立即采取措施整治整改到位。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责令限期整改的、该依法实施处罚的、该依法拆除恢复的、一定要从严执法,要做到执法程序闭合。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本次排查工作,广泛开展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房屋使用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认识。
五、其他
各单位、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立即开展排查工作,并汇总报送排查情况和排查数据。联系人:高赞栋;联系电话:87577826;浙政钉:13968200166。
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