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395/2021-48555
文 号: 北区民政〔2021〕19号 主题分类: 民政,社区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议案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8-25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关于区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议案《关于精神患者、获释老人等特殊人群养老问题的相关建议》的答复

张清代表:

您在江北区第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提交的《关于精神患者、获释老人等特殊人群养老问题的相关建议》已收悉。我局领导对此十分重视,经讨论研究,现将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区精神患者及获释老人基本情况

我区目前共有精神残疾(含多重残疾中精神残疾)1216人,其中60周岁以上653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2020人,社区康复1548人,其中60周岁以上785人,弱监护575人(弱监护为监护人非直系亲属,或监护人为父母大于65周岁);共有矫正人员287人,其中60周岁以上10人;归正人员413人,其中60周岁以上126人。

二、当前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神卫生工作。近年来,全区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精神卫生专业服务网络,对全区所有六大类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分级管理、部门协同”的方式实施诊断评估、分类干预、随访管理,同时通过家属联谊会、健康讲座、视频宣教等多种形式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宣传,使社会大众了解精神卫生知识,正确认识精神疾病,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做好托底救护工作,目前共有40名60周岁以上精神障碍患者符合救助条件,享受低保、低边。

(二)高度重视获释人员工作。对刑释解矫人员建立一人一档,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同时制作首次谈话笔录,了解帮教对象出狱后实际困难,以及在就业、社保等事项中的诉求,联系相关部门为帮教对象提供有效帮助。充分发挥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等力量,在日常生活中对帮教对象加强关注,主动了解其动态,帮助其化解生活中的各种困难。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刑释解矫人员给予社会救济,做好托底救助工作,目前共有2名60周岁以上归正人员享受低保。积极依托社会企业在各街道、镇建立安置帮教基地,鼓励支持社会企业吸纳刑释解矫人员就业。全区8个街道(镇)依托现有的市场、企业建立9个安置基地,先后共安置了刑释解矫人员17人。

三、下步工作

(一)全面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以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老年健康素养提升、医养结合强基、老年健康管理提质、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等五大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老年健康服务水平。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进一步发挥由街道(镇)干部、社区(村)干部、辖区民警、精防医生等组成的“关爱帮扶小组”作用,对精神障碍患者定期随访、健康教育、病情监测、用药指导等。

(二)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持续加大宣教力度,通过新闻媒体、公众平台、开通热线、培训讲座等形式,大力普及精神卫生及社会心理学知识,进一步提升公众精神卫生素养。邀请获释老人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体活动,融入社区正常养老生活秩序,营造老年友好的社会环境,引导老人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安心养老,快乐养老。

(三)加强对精神障碍及获释老人居家服务。通过社区、村为精神障碍及获释老人代办老年证、高龄津贴等服务。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开展各类精神关怀活动并积极邀请相关老人参加。加大救治救助力度,会同卫健、残联、慈善等部门完善救治救助制度,增加救助费用,对精神障碍及获释老人开展更加精准评估,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及时落实救助。

感谢您对我区养老工作的关心,并给我们提出了宝贵意见,希望我们以后的工作继续得到您的帮助和支持!

(联系人:汪申彦   联系电话:89582843)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