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5 12:01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学历 及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 时间及方式 | 原工作单位 |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 拟调入单位 |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
张玲玲 | 女 | 1984.08 | 浙江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 大学 理学学士/在职大学 | 一级教师 2014.11 | 象山县爵溪学校 2007.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 象山县爵溪学校 | 专技九级 | 2018.01 |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 专技九级 |
陈阳 | 女 | 1986.06 | 乐山师范学院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专业 | 大学 文学学士 | 讲师 2016.08 | 石河子卫生学校 2011.09 公开招聘 | 石河子卫生学校 | 专技九级 | 2019.03 |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 专技九级 |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26日起至9月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