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5 12:01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经事业单位及其相关部门考察、调档、审核,现将拟交流人员公示如下: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毕业院校及专业

学历

及学位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首次进入的事业单位、

时间及方式

原工作单位

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原聘岗位

等级时间

拟调入单位

拟聘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

张玲玲

1984.08

浙江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专业/

西南大学汉语言文学教育专业

大学

理学学士/在职大学

一级教师

2014.11

象山县爵溪学校

2007.08 大中专毕业生分配

象山县爵溪学校

专技九级

2018.01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专技九级

陈阳

1986.06

乐山师范学院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专业

大学

文学学士

讲师

2016.08

石河子卫生学校

2011.09 公开招聘

石河子卫生学校

专技九级

2019.03

宁波市江北区育才实验学校

专技九级

1.本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8月26日起至9月1日止。受理时间为:上午9时至11时,下午2时至5时。

2.对上述拟交流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74-87668176。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5日


信息来源: 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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