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75/2021-47495
文件字号: 北区统〔2021〕1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统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6-21
关于废止《江北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统〔2021〕1号

各街道(镇、园区)统计工作办公室、局各科室、普查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统计失信认定、约束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2016年以来,制定统计信用管理文件一份,文件名单如下:

关于印发《江北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7月15日发)。

上述信用文件中的统计失信认定尚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的依据,因此,于2021年1月作废止处置方式进行清理。统计失信认定以国家统计局出台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统字〔2019〕33号)为标准。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