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75/2021-47495 | ||
文件字号: | 北区统〔2021〕1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有效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区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21 |
关于废止《江北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北区统〔2021〕1号
各街道(镇、园区)统计工作办公室、局各科室、普查中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统计失信认定、约束等相关文件进行了梳理和清理,2016年以来,制定统计信用管理文件一份,文件名单如下:
关于印发《江北区统计诚信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2020年7月15日发)。
上述信用文件中的统计失信认定尚无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的依据,因此,于2021年1月作废止处置方式进行清理。统计失信认定以国家统计局出台的《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国统字〔2019〕33号)为标准。
宁波市江北区统计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