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59/2021-48247 | ||
文 号: | 甬公北函〔2021〕2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有效
公安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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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1-05-31 | 发布日期: | 2021-05-31 |
甬公北函〔2021〕2号
尊敬的苏幼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人户分离问题户籍管理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指定由户证中心负责承办,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落实。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为切实加强人户分离人员管理工作,我们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浓厚宣传氛围,提高人户一致率。综合运用公安办事大厅、社区宣传阵地及公安公众号等多种形式,结合居民办理户籍业务过程及民警日常开展的入户走访工作,全方位开展宣传;针对拆迁安置居民,主动简化办理手续,其实提升辖区“人户一致”水平。
二是精准采集信息,提升管理效能。针对“人户分离”这一现象所带来的各种弊端,通过及时采集、及时更新居民的实际居住信息,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建立社区民警采集为主、户籍窗口民警采集为辅的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维护工作机制;依托社区民警入户走访,掌握变动信息并录入系统、及时更新;加强同人社、卫健康、教育、工商等职能部门,以及劳务中介、房产中介、小区物业、企业人事等单位的沟通联系,最大限度整合社会信息资源。
三是科学调整流程,提升采集效率。窗口民警在受理出生申报、户口迁入、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居民身份证受理等窗口业务时,将采集和更新实际居住地纳入必须的业务流程,确保对非亲属挂靠和集体户内成员的实际居住地首次采集率和准确率要达到100%,并定期梳理非亲属挂靠和集体户口。同时,将信息不完整、登记为户籍地址等信息推送至社区民警进行回访,全面做好查漏补缺工作。
四是主动强化协作联系,回应群众诉求。主动对接区各职能部门,提升信息共享水平,并积极建议在制定决策部署时将户口导向调整为“实有人口”导向。如,针对代表提出的相关诉求,我局对接了区卫健局,为进一步深化生育服务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明确双方均未宁波户籍夫妻,生育第一个或第二个子女时,实行生育免登记;双方均为非我市户籍时,可通过浙里办APP或到居住地办理生育登记。此外,我局还就低保办理事宜对接了区民政局,现已明确符合低保要求的,可至居住地进行办理,切实提升便民利民水平。
苏幼君代表,衷心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建议与意见,我们会积极听取群众呼声、会议群众诉求,全力做好各项公安工作,为江北社会经济发展作出贡献!
(联系人:金瑞琪,联系电话:13967825034)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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