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19-46970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19-08-16 |
一、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宁波市江北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其主要职能(含区监察委员会):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其他党内法规和行政监察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检查区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及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检查并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和监察对象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及监察事项。
3.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4.对全区党员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廉政和遵守纪律的教育,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5.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0单位和0单位决算。
二、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收、支总计2,09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04.25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撤销单位人员转隶至区纪委,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95.0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95.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9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095.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3.52万元,占91.3%;项目支出181.55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36.26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3.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95.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他各类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04.25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撤销单位人员转隶至区纪委,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5.0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04.25万元,增长31.70%。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撤销单位人员转隶至区纪委,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5.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36.26万元、国防(类)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教育(类)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1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金融(类)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类)支出223.67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其他(类)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68.59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撤销单位人员转隶至区纪委,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101.1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55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1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原检察院撤销单位人员转隶至区纪委,人员增加,追加人员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36万元,2018年决算为18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4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廉政宣传教育经费、原检察院转隶人员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2.96万元,2018年决算为96.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7.18万元,2018年决算为3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01.29万元,2018年决算为22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和人员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96.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7.4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其他(类)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3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的30.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境)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及来人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0.86万元,增长39.27%,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对外交流、考察等公务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未出国境。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3.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27%。主要用于接待全国其他市、县(区)纪委来我区纪委学习、交流考察监察委员会组建及纪检监察工作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全国其他市、县(区)纪委来我区纪委学习、交流考察客人较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累计182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公务用车统一归到车管中心进行管理。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0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3.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所属0单位等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7.4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3.32万元,增长244.48%,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口统计口径不一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宁波市江北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 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结余: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话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话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