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创建2021年度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9 08:56浏览次数:

各涉农街道(镇)、各农业主体: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评价办法>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95号)和《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建设规范(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16〕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江北区2021年度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请各主体对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上级农机部门下达的任务指标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价,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4月30日下班前报区农业机械化管理站(地点:江北区洪塘街道丽江西路往西到底,和平闸)。

联系人:曹甲;联系电话:87663142。

附件:1、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2、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创建申请表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19日


附件1

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示范基地产业类别

建设指标

示范规模

水稻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100%

示范面积须1000亩以上,其中丘陵山地、海岛地区示范面积须300亩以上

高效植保机械化率100%

烘干机械化率100%

秸秆处理机械化率100%

油菜

栽植机械化率100%

示范面积须200亩以上

收获机械化率100%

秸秆处理机械化率100%

果蔬(露天)

耕整地机械化率100%

示范面积须300亩以上,其中丘陵山地、海岛地区示范面积须150亩以上

高效植保机械化率100%

节水灌溉率100%

配备直播、育苗、移栽、收获、冷藏保鲜机械3种以上

果蔬(设施栽培)

采用钢架大棚、玻璃温室等高效设施大棚

设施栽培面积须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丘陵山地、海岛地区示范面积须  5000平方米以上

节水灌溉率100%

配备果蔬自动化生产流水线或光温水肥自动控制、冷藏保鲜等设施设备

茶叶

茶园中耕整地机械化率100%

示范面积须300亩以上

节水灌溉技术应用100%

大宗茶修剪及采摘、名优茶加工机械化率100%

配备茶叶连续化加工生产线

山坡地茶园配备轨道运输机,运输量达80%以上

霜冻较重地区茶园配备防霜机械

食用菌

培养料配制(含原料处理、发酵、消毒灭菌)机械化率100%

20万袋或10平方尺以上

菌种接种机械化率100%

产后处理(含烘干、速冻保鲜、加工)机械化率100%

林果

果园节水灌溉技术应用100%

示范面积须200亩以上

果园耕作机械化率100%

果园高效植保机械化率100%

葡萄园100%避雨设施栽培,其中标准大棚比例30%以上

柑桔、梨等果品分级机械化率100%

山坡地果园配备轨道运输机(或履带式运输机),运输量80%以上

畜牧

畜禽排泄物收集运输机械化率100%

规模以上养殖场

畜禽排泄物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率100%

自动喂料机械化率100%

配备畜(禽)舍环境控制设备,基本实现温湿度自动调控

水产

自动投料机械化率100%

示范面积须300亩以上

高效增氧机械化率100%

配备循环水养殖设备和必要的水质净化处理、水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

共性要求

示范基地农机装备保障水平须达到90%以上,库房、沟渠、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且整体布局相对集中连片。


附件2

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创建申请表

建设内容

建设要求

镇(街道)核定

区级

核定

装备水平

农机装备保障水平达到90%以上



基础条件

库房、沟渠、道路、电力等配套设施齐全完善,且整体布局相对集中连片。



示范面积

示范规模是否达到要求



作业水平

产业类别(   )

农机化水平是否达到应用要求



总体评价



申请报告:(可另附页)







本单位对以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


负责人签名:          创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镇(街道)农机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农机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需在“()”内填写农业产业类别名称;2.初评、核定栏里选择打“√”或“×”;

3.核定栏全部打“√”,认定合格;4.各类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基地建设标准有关说明:

①水稻示范面积为种植面积,要求相对集中连片,机械化作业可由多个农业主体共同完成;②旱粮(含大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等)示范基地参照水稻建设标准执行(玉米、大豆烘干环节除外,马铃薯烘干和秸秆处理环节除外),示范面积须300亩以上;③花卉、中药材等采用设施化栽培的示范基地参照果蔬(设施栽培)建设标准执行;④茶园、果园机耕路网完善、交通运输便利的,配备轨道运输机不作硬性要求。




作者: 江北网站管理员
信息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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