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江北区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15:44浏览次数: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工业区管委会、高新园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切实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推动共性关键技术攻关,经研究,现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江北区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1.农业科技领域:支持农业新品种引进及示范应用、生态循环农业、农田耕地质量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农产品加工与营养健康关键技术、传统食品制造与农产品物流关键技术、数字农业及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2.社会发展领域:支持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医疗卫生生命健康、城乡融合乡村振兴、防灾减灾公共安全、社会治理数字化应用、人口素质科学普及等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和应用。

3、东西部协作和山海协作方面的合作研究推广应用。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是在江北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合作社)或事业单位。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比较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

3.项目责任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水平或创新优势,并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负责人和实施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承担在研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以上(含2项)项目的,不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医疗卫生机构适当放宽);已得到资助过的同一项目或研发内容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申报企业应有研发经费投入(R&D经费支出),且达到相关项目申报要求。

6.鼓励产学研合作,须明确各自在项目中承担的任务,并附上合作协议。

三、申报材料

1.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按编写提纲写);

3.科技查新报告;

4.申报单位法人证明(工商营业执照);

5.项目(课题)组前二名负责人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及签名;

6.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的企业研发投入证明。

四、申报要求

1.网上在线申报。登录江北区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program.jbq.sti.gov.cn/),选择区科技计划进行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未注册用户需首先进行注册。

2.书面材料申报。申报材料经网上初审和受理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项目申报书(用A4纸)一式六份。经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签章后,其中两份项目申报书与其他申报材料装订成册,另四份为后续流程所需材料,无需装订。申报单位应对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书面材料受理及寄送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18号(北投大厦))南楼5楼社会民生服务厅4号窗口,可邮寄。

3.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5日;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园区及区属等单位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按照通知和《关于调整科技创新政策若干实施细则的通知》(北区科技〔2020〕36号)、《江北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负责做好各单位的申报和填报指导工作。

书面材料受理:杨苗苗  联系电话:87661400

申报业务咨询:周建军  联系电话:89582907


附件:江北区农业、社发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宁波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江北区农业、社发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写提纲

(一) 立项的背景和意义;

(二) 国内外研究开发现状和发展趋势(包括知识产权状况);

(三) 拟承担单位的技术优势和条件;

(四) 项目目标、研发内容;

(五) 关键技术和解决关键技术途径;

(六) 预期成果(包括科研报告、论文、知识产权及社会经济效益等);

(七) 项目负责人的技术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技术团对研发水平介绍;


信息来源: 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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