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具体注意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14:08浏览次数:

各医疗卫生单位、辖区企事业、民营医疗机构:

  现将宁波市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如下:请认真学习并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报名条件,于2021年4月19日起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4日),备齐所需材料于2021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到江北区庄桥街道深悦商业广场7幢432号708办公室确认,逾期不候。

  每位考生须提交的材料,并按此顺序叠放:

  1、《2021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请填上电话号码);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底后取得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查询到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材料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负责与原件核对,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字和落款时间,报至报名点进行审核。破格人员所需的破格材料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单位名称填写要规范且与单位公章相一致,私人诊所必须写所在的区。网报照片必须按照报名要求制作上传,为白底证件照。


宁波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 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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