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 D2ZJ202010010060号信访件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4 09:15浏览次数:
根据宁波市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江北区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D2ZJ202010010060号信访件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信访件内容:宁波市江北区甬江街道1872和江城复地国际小区之间的湾头大桥,过往车辆噪声扰民。
整改目标:加强交通管理,减轻交通噪声。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交通管理,根据“四禁”相关规定,加强禁货、禁鸣执法,强化限速管理,优化城市交通调控,减少湾头大桥车辆拥堵情况,减轻交通噪声。二是加大对湾头大桥隔音屏障和路面的日常检查、修复、养护工作力度,一旦发现破损,及时修复,防止因隔声屏障、路面破损而导致交通噪声影响增大的情况。三是“十四五”期间积极推进周边城市路网建设,缓解湾头大桥交通压力。
整改效果: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现将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公示期限为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
联系人:吕轶
电话:0574-87631534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东段225号
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信息来源:
江北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