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登记(备案)公示

发布时间:2021-04-12 16:41浏览次数:

申请人汪之禾等十五人申请撤销设立登记(详见附件)。申请人提出上述商事主体的法定人、股东、负责人均系系冒用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申请人提交了申请表、承诺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拟将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5日。

附件.docx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到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反映,联系电话:87356853,联系人:蒋勇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2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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