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11:16浏览次数:

北区政发〔2021〕8号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区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杨正平  区长、党组书记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等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联系江北区税务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许会祥  常务副区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军民融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三防、统计、行政审批、自然资源、规划、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两江北岸开发建设、侨务、台务、外事、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工作。协助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区流管办、区外事办)、区发改局(区粮食物资局)、区重点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区人力社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统计局、区审管(公管)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公建中心、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征地拆迁服务中心、旧城改造中心)、江北开投公司、北坤公司、区城投公司。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区监委、浙江前洋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委会)、区工商联、区台办、区侨办、区委政法委、区委编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史志中心(档案馆)、区委区政府信访局、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区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中心)、市629工程指挥部、自然资源规划江北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两江公司等。

张  颖  副区长

负责教育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广电、旅游等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旅投公司。

联系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大中专院校、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文联、区红十字会。

费小琛  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科学技术、大数据管理、对外开放、贸易、招商、工业区建设、口岸管理等工作。

分管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区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工业区管委会。

联系区科协、宁波(江北)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甬江海关、区供电单位、供水单位、通讯单位等。

郑铭钧  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住房保障、交通运输、人防、城区防汛、金融、铁路(轨道交通)建设、宁波文创港开发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人防办)、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城管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区铁建中心(轨道中心)、文创港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宁波三江口海事处、宁波文创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单位。

陈大杰  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工作。

分管公安江北分局。

联系江北交警大队。

潘卫锋  副区长、党组成员

负责民政、社区建设、双拥、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残疾人事业、对口支援、扶贫协作、农业、农村、水利、气象、生态区建设等工作。

分管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渔业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区保荪开发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区人武部、区残联、区慈善总会、生态环境江北分局、区气象局。

陈  斌  副区长

协助许会祥常务副区长开展工作。

陈宏雄  党组成员

负责司法、行政复议、督查、发展研究等工作。

分管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局)、区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李玉军  党组成员

协助潘卫锋副区长开展工作。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信息来源: 区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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