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16:47浏览次数: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本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现制定本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于纳入本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对应的承办部门应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相关工作。年度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局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等调整情况,及时新增或调整。
2021年度江北区市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承办部门 | 会同单位 | 法律政策依据 | 计划完成时间 |
1 | 修订《江北区专利资助管理办法》 |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商标广告科(知识产权) | 江北区财政局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强化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 2021年11月底 |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30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