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职权注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15:52浏览次数:

经查,蔡永德等501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不申报年度报告,并且经催办拒不办理注销登记手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个体工商户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拟决定注销当事人已取得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由于无法查找到当事人,特此公告。

对此,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应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人:蒋勇/位婉

联系电话:87356853/87201121

附:拟依职权注销个体户听证公告名单.xlsx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信息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