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补充公告
根据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工作及用人实际,经研究,决定对3月12日发布的《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部分条款进行补充及细化。现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流程
(一)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作放弃资格。
(三)技能测试
因放弃技能测试而空缺的名额,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四)体检
按两门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指标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五)考察
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在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须自愿服从组织分配,招聘单位将根据实际考评结果,对招聘人员及岗位人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拟录用人员在接到招录通知后,必须在30日内报到办理相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一年内,本单位如需继续招聘编外人员的,可以在参加考评未被录用的同类型岗位人员中择优录取。
二、注意事项
(一)应聘者须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录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考试、招录资格。
(二)面试、技能测试等后续安排及要求将通过短信或邮件通知应聘者,请应聘者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邮箱信息。
(三)本公告由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咨询电话:0574-89582707 陈老师
通讯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幢4号楼
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