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68514615/2021-54260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1-03-15
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2021年单位预算

第一部分  江北区残联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助政府研究制定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计划。

2、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3、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4、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5、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残疾预防和无障碍设施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活动。

6、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指导街道(镇)残联的业务工作。

8、承担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单位包括办公室、康复、残疾人服务大厅。

第二部分2021年区残联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区残联单位预算总体说明

(一)2021年区残联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残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068.07万元,收支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

(二)2021年区残联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1年收入预算1068.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61万元,占 97.05%;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31.46万元,占2.95%。
  (三)2021年江北区残联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1068.0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59.8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56万元,项目支出777.70万元。

(四)2021年区残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068.0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36.6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31.4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1.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0.74万元。  

(五)2021区残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8.0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25.39万元,主要是2020年执行数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021年预算数无上级转移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05.50万,占 94.14 % ;住房保障支出(类)51.83万元,占4.85%,卫生健康支出10.74万元,占1.01%。

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今年年初预算无此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61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今年年初预算无此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4.9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增加0.07%,主要原因养老缴费基数调增。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7.4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1万元,增加0.13%,主要原因年金缴费基数调增。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107.8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0.01万元,下降 21.77%,主要原因目标考核奖年初没安排,按实际支出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505.34万元,比2020年度执行数减少15.37万元,下降2.95%,主要原因康复服务有些项目资金年初没安排。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117.4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0.51万元,下降20.62 %,主要原因2020年执行数包含上级转移支付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27.9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18.68元,下降80.97%,主要原因2020年的残疾人体育比赛获奖发放奖金较多,今年比赛规模小于去年。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24.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3.01万元,下降 9.29%,主要原因目标考核奖年初没安排,按实际支出追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51.8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74万元,增长10.07%,主要原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数提高,公积金缴费积数调增。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5.03万元,比2020年增加0.01万元,增长0.20%,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数提高,医保缴费基数调增。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71万元,比2020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53%,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数提高,医保缴费基数调增。

(六)2021年区残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区残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残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 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27.41万元,主要原因今年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没安排,一般由市级补助资金下拨。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 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八)2021年区残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残联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由区政府统筹安排控制。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市外兄弟单位调研、考察、经验交流、检查工作等支出。2021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单位已车改,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今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未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残疾人联合会是一家参公单位,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56万元,较2020年预算减少2.91万元,下降8.69%。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残联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9.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7.2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区残联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业务用0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残联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7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470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项目概述

通过实施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使有适应指征残疾人尤其是就学就业年龄段的各类残疾人的基本康复需求得到普遍满足。康复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残疾儿童机构康复训练、成人机构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精神残疾人精神疾病治疗、基本公共医疗康复服务等。

(2)立项依据

甬残联〔2016〕5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残联〔2019〕4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残疾儿童和少年康复服务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区残〔2016〕27号《关于印发宁波市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3)实施主体

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4)实施方案

1).入户。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照《江北区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及补贴标准(2016年版)》对残疾人康复需求进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见附件3)。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于不能确定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县(市)区确定的评估机构。

2).评估。需要接受康复评估的残疾人,持《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相应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由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专业转介意见,并填写《服务手册》。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区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项目。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填写《江北区助残服务“一事联办”申请表》,向乡镇(街道)、区残联申请残疾人康复服务补助,区残联根据省、市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定补助额度。

4).实施康复服务。残疾人前往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精准康复服务政策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5).费用结算。已纳入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相关部门项目资金先行结算,残疾人个人支付部分按照精准康复专项补助标准到区残联进行报销。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省统一招标和与上海市联合招标的”,在残疾人确认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区残联与定点康复服务机构直接进行结算;实行定额补助的,由残疾人垫付相关费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出具发票,残疾人凭发票和相关服务证明到区残联报销费用。

6).信息报送与管理。区残联按要求组织社区康复协调员定期汇总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情况,填写《江北区残疾人康复需求和康复服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康复台账和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区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审核后报送市残联,市残联对数据库信息进行复审后报送省残联康复部和中国残联康复部。

(5)年度预算安排

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江北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主管部门

江北区残联

实施单位

江北区残联康复组维部

项目总投入

(万元)

47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470万元

年度目标

1.残疾儿童、少年机构康复训练100人

2.成人残疾人机构康复训练5人

3.辅助器具适配140人

4.精神残疾人服药补助500人

5.精神残疾人住院补助70人

6.基本公共医疗康复服务1100人。

绩效指标

指标类型

指标名称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精准康复服务人数

1915人

质量指标

残疾人康复满意率

≥80%

时效指标

项目实施进度

2021年12月

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

给予残疾人康复补助

人均2400元

社会效益

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

有所提高

环境效益

残疾人进入社会生活能力

有所提高

受众满意度

残疾人及残疾人家属对残疾人服务的满意度

≥80%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残疾人康复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指残疾人就业和扶贫等方面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体育(项):指残疾人体育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残联本级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