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68514615/2021-45655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15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在区委宣传部指导管理下,负责全区各类新闻宣传工作。
(二)正确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加强对内对外新闻报道工作。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舆论支持。
(三)配合协调全区重大宣传报道活动。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媒体引导、舆情把控等工作。
(四)组织开展新闻业务培训。抓好各地各部门通讯员队伍建设,承担对街道(镇)和部门新闻报道工作的业务指导。
(五)负责《新江北》报刊、江北新闻综合频道、江北有线广播、江北新闻网、“江北发布”微信公众号、“句章是座城”微信公众号、“江北发布”微博、“句章是座城”微博、新江北新闻客户端等宣传阵地的新闻采编播、推广发行及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单位广播电视技术规划制定、安全播出工作;负责媒资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负责本部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七)负责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审看、上传、编排、监审,制定播出计划。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江北区全媒体中心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无下属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971.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0万元;上年结转11.39万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197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60万元,占99.42%;上年结转收入 11.39万元,占0.58%。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1971.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940.4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26.69万元,项目支出904.29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71.39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24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71.3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9.39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公基金基数调及部分考核奖未列入预算中。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636.24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4万元,占4.15%;卫生健康支出39.17万元,占1.99%;住房保障支出214.24万元,占10.8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1636.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1.16万元,下降3.6 %,主要原因是部分考核奖未列入预算中。
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4.49万元。2020年执行数54.4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⑶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7.25万元。2020年执行数27.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5万元,增长0.18%,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39.17万元。2020年执行数39.1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14.24万元。2020年执行数192.6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1.6万元,增长11.21%,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0.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14.40 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由区级统筹安排控制。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1.40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基本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所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2.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4.2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98.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使用车辆共4 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业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2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2021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8.9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1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08.9万元。
5.重点项目情况--广播电视业务托管费项目
(1)项目概述
江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频道播出由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委托宁波广电集团(宁波电视台)代为播出,为江北区群众提供更好、更稳定地观看体验和收听体验,达到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目的。
(2)立项依据
根据《3.6第43期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保障江北广播电视台频道的播出质量和收视影响。
(3)实施主体
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4)实施方案
由宁波市江北区全媒体中心提供节目、素材、广告等内容,上传至宁波电视台播出中心,宁波电视台代为播出江北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频道。
(5)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项目合同使用。
(6)绩效目标和指标
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1年度) | ||||||
项目名称 | 广播电视播出业务托管费 | |||||
主管部门 | 江北区委宣传部 | 实施单位 | 江北区全媒体中心 | |||
项目总投入 (万元) | 308.9 | 其中:财政拨款 (万元) | 308.9 | |||
年度目标 | 1.江北广播电视台播出天数365天。 2.江北广播电视台播出节目无错误、无黑屏等现象,满足群众的娱乐生活。 | |||||
绩效指标 | ||||||
指标类型 | 指标名称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江北广播电视台播出天数 | 365天 | |||
质量指标 | 播出质量 | 播出画面、声音无损坏、黑屏(无声)等现象 | ||||
时效指标 | 日播 | 每天播出 | ||||
效果指标 | 经济效益 | 助力经济发展 | 达标 | |||
社会效益 | 使群众有良好的视、听体验 | 达标 | ||||
环境效益 | 引导群众做文明市民 | 达标 | ||||
受众满意度 | 观众、听众满意度 | 满意 | ||||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专户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专户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广播电视事务(项):指反映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