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1-45346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2-25
江北区司法局2021年工作思路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浙江、宁波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增强群众对司法行政满意度为目标,为江北在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中争创实践样板提供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发挥统筹法治建设职责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强化法治督查。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开展法治督察,确保全面依法治区工作取得实效,如将街道(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法治江北建设考评指标体系,作为开展法治督查的重要内容。二是答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考卷。积极参加全省首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做好创建材料的梳理、汇总、评定和申报工作。推动符合条件的街道(镇)参与法治乡镇示范创建活动,目前甬江街道具备较好的基础条件,将积极推动其参与创建工作。三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审查流程,提高审查效率。进一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组建合法性审查专家顾问团,特别是强化行政法方向的专家力量,探索分类法审模式,行政合同等相对简单的“司法所+法律顾问”主审,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等相对复杂的引入行政法专家把关,总结江北做法,争创工作亮点。

二、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继续抓牢“双下降”关键点。落实行政复议案件“五必工作法”,健全行政争议府院联动调解机制,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多层次运用通报亮灯、提醒约谈、法治督察、责任追究等“硬核”举措,倒逼行政机关全面落实“双下降”工作任务。将“双下降”工作列入对街道(镇)和部门法治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二是继续优化“五位一体”跨领域协作机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介入”监督协作机制,有效破解行政执法监督力量薄弱等问题,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发现违法事实、固定违法证据并实现全过程行政执法监督,形成行政执法监督闭环。三是开展“三个百”法治专项行动。即组织百名街道(镇)领导干部旁听审判、百名律师百场法治讲座、百名法治志愿者百场普法活动,切实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对法治江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切实做好“八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加大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专业性、有效性。推动乡村治理工作,开展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争创活动。大力推动慈城毛岙村创建全国民法法治示范村。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质量和覆盖面,做到应援尽援。结合社会综合治理网格,科学细分法律顾问网格,推进法律服务深度融入企业,精准对接企业难点、热点。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积极从退休的政法干警中选聘调解员。深入推进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和品牌化建设,持续提升“老王解惑”、巡回调解等调解品牌的影响力,打响“六调合一”工作法知名度。针对当前新楼盘交付往往矛盾纠纷多发,拟创新矛盾纠纷“事前调”机制。进一步提升律师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辖区律所提质增效。三是进一步推进智慧司法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执行《社区矫正法》,强化执法培训和执法质量评议,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控和社区矫正风险研判。规范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制定出台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手册。深化“黄丝带”解矫系列活动和持续推进“矫正对象纳入城管义工项目”,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有效应用。

四、全面推进“枫桥式”司法所建设

统筹各方资源,科学确立我区“枫桥式”司法所创建方案,分批有序推进。并与各街道(镇)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分中心建设相结合,积极融入“四个平台”,实现整体联动推进。加大财政配套资金投入,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落实办公场地、办公设施设备,配齐配强政法专项编制、社区矫正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人员队伍,通过强化司法所软硬件,充分发挥其在社会综合治理平台中的积极作用。以全面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当前具有较好软硬件基础的甬江司法所创建省级“枫桥式”司法所,重点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有特色的司法所品牌。

五、着力打造司法行政铁军

围绕培养造就一支“有党性、讲规矩、高素质”的江北司法行政铁军为目标,要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通过主题党日等载体,不断提高干部思想意识,凝聚共识,提高干事动力。加强律所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红韵法治亮楼宇”一体共建,建设一批新时代律师行业党建示范点。强化队伍作风建设,要进一步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评价机制,通过岗位练兵、实务交流、理论研讨、挂职锻炼等多途径,让干部学深学透本职业务,克服“本领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