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67/2021-45345
文 号: 主题分类: 司法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1-02-25
江北区司法局2020年工作总结

江北区司法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司法行政系统“人民群众满意年”“规范化建设提升年”和“能力素质提升年”部署要求,坚持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紧抓统筹协调,法治江北建设取得新的成效

一是切实履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职责。以法治浙江建设考核为抓手,坚持做到责任机制、监督机制和评议考核“三到位”。推进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责任第一人职责,区委书记作为全市区(县市)唯一代表在市委依法治市第二次会议上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述职报告。二是积极挖掘法治江北工作亮点。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机制获评全省县乡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项目、全省法治乡村实践优秀案例等荣誉。“定制式”政务公开模式在《法治宁波》简报上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面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建立“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审指导员”的审查队伍模式,明确“5+x”审查范围,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闭环式管理。为切实提升督察力度,选聘102名法治督察员,并与区纪委区监委联合开展实地法治督察。三是大力推进法治浙江满意度调查宣传。召开工作动员部署会,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第一时间传达省、市工作要求,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将平安宣传与法治宣传有机结合,发挥广大网格员、楼道小组长、片区民警、志愿者等群体作用,宣传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村(社区)、进街面,对过程中收集到的问题建议,及时联系对接并认真整改落实。坚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两大阵地同步运行,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信、微博等载体确保宣传媒介资源全覆盖,已发放宣传册30万余份,发送短信140余万条。

二、紧盯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得到大力推进。

一是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水平不断加强。紧抓行政争议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优化行政复议局硬件设置,顺利通过省厅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考评。成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专家咨询委员会,开展研讨会6次。首创行政复议“一案五必需”工作法,做到收案必问、现场必到、矛盾必调、决策必商、案例必析,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审查。截至11月,全区行政争议发案量为61件,其中行政复议发案量19件,行政诉讼发案量42件;行政诉讼案件败诉3件,败诉率为7.14%;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出庭应诉36件,出庭应诉率为97.22%。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协作不断强化。做好全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创新实践工作试点,联合监察、人大、法院、检察院等部门构建“五位一体”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探索推进“全过程介入”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记录办法。选聘大学教授、专职律师、新闻媒体、企业等领域共计15位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专项监督6次,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省首创司法局、法院、检察院3家政法单位参与,结合人大法律监督的“3+1”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有效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成功率,孔某某行政复议案获选宁波市行政争议调解典型案例。三是聚焦惠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出台《区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报告制度》,完成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等各类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不断提升。加快推进证明事项清理,第一批取消59项证明事项,公告82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有效实现“减证便民”。启动执法进小区典型案例汇编和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三定四公开”机制,行政执法“清单式”服务机制不断深化。印发《江北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实行涉企柔性行政执法,累计编制涉及170项涉企轻微(一般)违法行为不予(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该做法列入全区第一批“三服务”重点任务。

三、紧守底线思维,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运作规范化。依法成立江北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全市率先召开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持续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明确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流程,开展严格的审前社会调查评估,决定机关采信率95%以上。创新社区矫正对象融入城管义工、黄丝带解矫仪式等项目,实现社区矫正社会化服务城乡全覆盖。推行联动融合,引入社会力量,提供个性服务,让社区矫正“管得住人”“发得上力”“帮得上忙”,截至2020年11月,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20人,连续十二年实现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无漏管虚管、无严重再犯罪的“三零”目标。疫情期间,对辖区421名安置帮教人员情况进行了逐一排摸,并建立预案。扎实做好监地衔接和双列管工作,确保教育、帮扶、管理工作措施无漏洞、无死角。搭建远程视频会见帮教中心,开展视频会见、远程提审140余人次。二是扫黑除恶行动纵深化。依托司法所及社区干部、志愿者等力量,开展网格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多元载体,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配合区委组织部门对拟任“两委”基层干部开进行涉罪涉黑涉恶联审4200余人次。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在法律服务援助工作中,鼓励受害群体大胆揭发涉黑涉恶案件,发现各类有效线索2条。组织广大律师开展学习培训,加强刑事辩 护指导力度,切实掌握涉黑案件律师刑事辩护工作动态,专项督察和走访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50余次,全区律师共参与辩护代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82件,涉及律师132人次,已办结79件,参与法院涉黑类案件旁听32起,所有案件均报备。三是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大力培育品牌人民调解室,成立江北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来发老娘舅”调解工作室,打造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解忧客厅”。形成“老王解惑”品牌调解工作室,调处疑难杂案13件,一般案件100余件,获评市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省级金牌人民调解工作室。做好村(社区)调委会换届选举,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库,创新“媒体+调解”、巡回调、线上调等“六调合一”人民调解新模式,实现法院民商事收案和全区信访总量双下降,“巡回调”做法被《浙江法制报》头版刊登报道。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全业务、成建制入驻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支持矛盾纠纷化解“最多跑一地”,共接听12348来电咨询6104人次,受理人民调解案件3512件,调解成功率99.94%,涉案金额约1.86亿元。

四、紧持司法为民,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得到新的提高

一是法律援助更加便捷。进一步推动“网上办”“掌上办”“自动办”,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实现容缺受理,启动实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实现法律援助办理最多跑一次,共办理援助案件1116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约1120万元。二是律师业高质量发展。坚持招商引所与扶持培育相结合,开展律师行业教育整顿活动,强化管理促进规范,律师行业稳步发展,全区律所创收达2.8亿元,同比增长21%以上,总人数达466名。依托律师、法律工作者及法律志愿者力量,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全覆盖,开展“红韵法治亮楼宇”一体共建活动,成立律师服务团,建立法律服务驿站,为企业提供全天候公益法律服务。三是强化普法与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做好“七五”普法终期验收,举办174场普法活动,覆盖群众6万余人次。与市司法局、区法院联合在毛岙村打造全市首个乡村民法典主题公园。在甬江街道人力资源产业园建立我市首个建筑劳务行业普法工作室,打造集矛盾化解、法律服务、普法宣传等为一体的集约型法治服务平台。持续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实现全区40所中小学双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并联合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在灵峰学校打造全区首家青少年法治工作室。开展“互联网+普法”宣传,累计发布微信500余条,普及群众6万余人次。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落实“七个一”服务制度,切实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紧抓队伍建设,司法行政铁军综合素质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抓实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周二夜学”活动,建立政治、业务、形势三领域的大讲堂机制,即局领导围绕理论上党课、中层干部围绕职责讲业务、专家学者围绕社会发展讲知识,有效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根基。积极推进“党建引领+法治扶贫”,联合市律协江北分会律师代表共赴册亨县开展精准扶贫活动,与册亨县司法局签署结对帮扶协议,为当地企业送上免费常年法律顾问。二是抓实队伍规范化建设。大力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着眼提高核心战斗力为目标,围绕5个领域16个重点任务,开展全面排查,局级层面共排查出1个共性,6个个性,2个程序,1个实体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围绕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开展5次全局范围内的大讨论活动,以重点工作带动其他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案卷评查,对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律师投诉处理等领域案卷共计1104件进行评查,发现5类18个问题,有效促进全局干部执法规范化。三是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清廉司法”建设,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市廉政法治文化园、烈士陵园等红色教育基地,举办宁波当好浙江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及机关干部责任大讨论等活动,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提升队伍凝聚力。抗疫微视频获区委组织部“机关干部话战疫”活动“最美担当奖”,展示了司法行政干部担当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