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798/2021-50142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1-12-30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
政策原文: |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关于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一、出台背景
为推动构建区域创新发展新格局,建设高能级创新型城区,争当高质量发展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区委区政府于今年9月28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推进《实施意见》中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我局在原有科技创新政策的基础上,结合省市科技政策调整和区域创新发展实际,起草了本政策。
二、制定依据
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区域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北区委办〔2021〕60号)、市科技局《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甬科党〔2019〕32号)、区科技局《江北区加快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北区科技〔2021〕19号)等制定。
三、起草过程
我局于今年4月中旬开始了政策的酝酿和起草工作。围绕国家、省、市、区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在各类调研、走访、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形成了政策初稿。之后结合《实施意见》的制定,与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了多次会商和对接,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了政策。10月上旬征求了区领导意见后,形成了政策征求意见稿,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稿、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相关单位和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形成了目前政策版本。
四、主要内容
(一)增强创新发展动能
1.实施技术创新专项。
2.支持企业建设研发机构。
3.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培育创新发展主体
4.培育科技型初创企业。
5.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6.做大做强创新型领军企业。
(三)建设创新发展平台
7.支持建设产业创新平台。
8.支持建设创业孵化载体。
(四)引育创新发展人才
9.加强国外智力引进。
10.支持建立院士科技创新中心和院士工作站。
(五)提升创新发展服务
11.支持壮大科技服务业。
12.支持科技和金融结合。
(六)加大创新发展协同
13.开展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14.支持企业开展技术交流。
(七)强化创新发展激励
15.加大科学创新奖励。
16.鼓励开展发明创造和专利保护。
四、适用期限
本政策自2022年1月26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及联系方式:孙雄鹰 89582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