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0175419/2021-49878 | ||
文 号: | 甬北文广旅审字〔2021〕1号 | ||
体裁分类: | 批复 | 主题分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审核程序: | 单位审核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2 |
关于同意设立宁波市江北区宁美艺术馆的批复2021001
徐臻、邢小男:
你们上报的《关于要求设立宁波市江北区宁美艺术馆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法》的通知(文人发[2000]6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和《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审查办法(试行)》等精神,经研究,同意设立宁波市江北区宁美艺术馆。
单位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育才路106号
单位性质:文化类民办非企业
法定代表人:徐国权
业务范围:从事艺术创作;文化艺术活动组织、策划与交流;艺术品收藏与鉴赏;艺术品陈列展览;文化艺术教育及研究;艺术衍生品研发、宣传及推广。
希你们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抓紧做好艺术馆筹建的各项准备和审批工作。
特此批复。
宁波市江北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