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3374/2021-49595 | ||
文 号: | 北区洪街委发〔2021〕44号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洪塘街道 | 成文日期: | 2021-10-12 |
关于余臻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余臻同志任洪塘街道安山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挂职);
刘金英同志任洪塘街道下沈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挂职)。
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中共江北区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