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3374/2021-49595
文  号: 北区洪街委发〔2021〕44号 组配分类: 人事任免
发布机构:
有效
洪塘街道
主题分类: 人事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1-10-12 发布日期: 2021-11-05
关于余臻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北区洪街委发〔2021〕44号

各行政村、社区、机关各部门: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

余臻同志任洪塘街道安山村党总支书记助理(挂职);

刘金英同志任洪塘街道下沈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挂职)。

挂职时间两年,挂职期满职务自行免去,不另行发文。


中共江北区洪塘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2日

关于余臻等同志任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