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951408/2021-50762 | ||
文件字号: | 甬北审〔2021〕16号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服务对象: |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 有效性: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为进一步加强软件正版化工作,明确软件正版化工作职责,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主体责任,推进责任落实到人,制定本制度。
一、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研究制定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和措施。
(一)人员组成
1.由单位主要分管领导担任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2.办公室、综合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等科室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2021年《关于调整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领导小组组长为软件正版化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工作措施、考核评议、年度报告等工作。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1)制定软件配置标准。
(2)制定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计划。
(3)开展年度软件使用情况检查。
(4)编制年度软件采购预算。
(5)开展年度软件采购工作。
(6)开展软件安装、卸载、升级和维护工作。
(7)建立并维护软件使用管理台账。
(8)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宣传和培训。
(9)开展年度软件正版化工作考核评议。
(10)开展软件正版化工作年度总结工作。
(11)开展软件使用管理其他日常工作。
综合审计科负责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软件使用科室职责
软件使用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软件正版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配合软件正版化工作领导小组做好软件正版化工作,督促本科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章制度。
4.工作人员职责
工作人员要签署《使用正版软件承诺书》,严格遵守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不得私自在计算机上安装或卸载软件。
5.责任追究
科室没有落实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存在工作人员使用盗版软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该部门年度评优评奖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软件正版化工作相关规定,私自安装或卸载软件的,一经发取消年度评优评奖资格,视情扣除年度绩效奖励。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