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0185377/2021-0008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报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05
关于2020年7月江北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臭氧)和降尘量情况的通报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政发〔2018〕35号,以下简称《通知》),《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8〕149号)要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以下简称《标准》)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7月全区环境空气质量(PM2.5、臭氧)和降尘量情况通报如下:

2020年7月份,江北区9个国标法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的PM2.5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达到《标准》中的二级年均浓度限值要求(35微克/立方米)。其中浓度最高为文教街道、外滩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工业区管委会,浓度值为21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白沙活动中心(国控点位),浓度值为15微克/立方米。

2020年1-7月份,江北区9个国标法大气自动监测点位的PM2.5平均浓度为28微克/立方米,达到《标准》中的二级年均浓度限值要求(35微克/立方米)。其中浓度最高为甬江街道、庄桥街道、洪塘街道和工业区管委会,浓度值均为30微克/立方米;浓度最低为白沙活动中心(国控点位),浓度值为23微克/立方米。

2020年7月,我区降尘量为2.0吨/平方千米·30天,达到《通知》中对降尘量的要求(《通知》中要求各设区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平方千米·30天),全市平均降尘量为2.2吨/平方千米·30天。

2020年1-7月,我区平均降尘量为2.3吨/平方千米·30天,达到《通知》中对降尘量的要求(《通知》中要求各设区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5吨/平方千米·30天),全市平均降尘量为2.3吨/平方千米·30天。目前我区平均降尘量与全市平均降尘量持平,进入8月气温持续攀高易产生扬尘,请各街道(镇)、工业区及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扬尘管控力度。

2020年7月,我区臭氧浓度为132微克/立方米,达到《标准》中的二级平均臭氧浓度限值要求(160微克/立方米),全市平均臭氧浓度为130微克/立方米。7月份未达到《标准》要求的天数为2天,日最高值出现在7月20日(182微克/立方米)。

2020年1-7月,我区臭氧浓度为159微克/立方米,达到《标准》中的二级平均臭氧浓度限值要求(160微克/立方米),全市平均臭氧浓度为152微克/立方米。目前我区臭氧浓度高于全市平均臭氧浓度,且全市排名靠后,请各街道(镇)、工业区管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持续抓好涉气企业的日常监管,特别是要加大力度推进涉VOCs企业的深度治理,切实改善臭氧对我区空气质量的影响。

附件: 江北区2020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



江北区大气和土壤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

附件

                    江北区2020年7月份环境空气质量(PM2.5)情况

序号

辖区

7月PM2.5均值(微克/立方米)

7月测点排名

1-7月PM2.5均值(微克/立方米)

1-7月测点排名

1

白沙活动中心(国控点位)

15

----

23

----

2

慈城镇

(慈城成校)

18

1

28

1

3

孔浦街道

20

2

28

1

4

甬江街道

20

3

30

5

5

外滩街道

21

4

28

1

6

文教街道

21

4

29

4

7

庄桥街道

21

4

30

5

8

洪塘街道

21

4

30

5

9

工业区管委会

21

4

30

5

----

全区平均值

20

----

28

----

----

全市平均值

16

----

23

----

备注:因区划调整,本月外滩街道采用原中马街道站点数据,白沙活动中心(国控点位)暂不参与此次考核评定;目前前江街道未设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