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739458570/2021-43848
文 号: 主题分类: 农业水利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01-29
2020年度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江北区农业农村局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信息公开页面查看。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10号楼,邮编:315020,电话:0574-8918753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北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创新公开途径,规范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图示如下:


1.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2020年,区农业农村局对政务信息进行及时梳理,通过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新浪微博“江北农水2013”、微信“江北三农”、江北行政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等多个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在江北区政府门户网上共公开信息107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125条,内容涵盖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计划总结、统计数据、部门文件、人事任免等。

2020年我局对接浙江政务服务网公开的省部门行政权力库,持续完善权力清单,并将事项导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目前我局导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的行政许可事项103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25项。

2.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在制定了我局依申请公开制度的基础上,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责任及工作流程。在区政府集约化平台上设立了依申请公开入口,提供依申请公开信息表下载。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区农业农村局通过细化信息公开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细化为局党委主抓,办公室具体落实,各科站提供信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网上信息审核程序,不断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围绕“三农”工作重心,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在原先的《局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实施细则》《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细则》《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评议实施细则》《局违反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局政府信息公开目标考核实施细则》等一系列文件基础上,严格实行信息公开责任制。通过完善公开事项,落实专人审核公开内容,做到即时公开、即时检查。各科站通过明确信息公开任务,提高网上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做到及时将政务动态、公示公告、计划总结、统计数据、部门文件、人事任免等信息全部公开。

4.平台建设情况。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iangbei.gov.cn/col/col111876/index.html)、江北区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13820/index.html)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政务微博(江北农水2013)、微信(江北三农)成为我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借助《新江北》、《江北新农村》杂志等公共媒体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咨询服务。

5.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度,全局接到信访、投诉、咨询共110件,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

-13

577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5

0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9

0

9

行政强制

14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格式不准确、内容表述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中存在的内容格式问题进行强化培训,通过现场操作、远程咨询等形式,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有效提高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和格式的规范性。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发布准确有效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做好信息数量统计工作。

三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及时有效进行信息更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