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0205000B/2021-438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机关事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1-01-2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要求,我局特编制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方面内容。年报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江北区政府门户集约化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485791/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号;邮编:315020;电话:0574-89189583;传真:0574-89186797)。
一、总体情况
我局在江北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公开的项目有包括“机构概况”、“法规公文”、“规划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安全生产”等几大栏目,2020年,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改革,借此机会我局对公开项目进行了重新梳理,规范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的主动公开,努力提高公开实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信息公开内容主要包含了机构概况、区部门文件、财政信息、公告公示、计划总结、政务动态、人事信息等内容。除上述信息外,我局也在信息公开网上实时公开部门文件。所有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对外公布,做到公开信息内容的完整与准确。
2.依申请公开情况。从2018年起,我局建立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明确了局办公室为依申请公开的受理部门,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了我局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电话。2020年全年,我局没有收到群众依申请公开的要求。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保证全局公开信息工作的顺利,我局高度重视内部信息公开的组织体系与流程规范。为此,各业务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按照政务公开、工作动态等方面要求进行信息梳理,重点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梳理,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统一,由办公室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的内容更新及维护等相关事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常有序推行。在信息管理方面,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仍须不断完善充实,本单位也将进一步加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性。
4.平台建设情况。宁波市江北区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13842/index.html)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因主要职能对内,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配备力量不足,培训不够,处理经验和处理能力有所欠缺等一些不足之处,信息公开平台维护还不够及时。
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继续抓好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继续抓好队伍建设,通过相关技能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开展。
继续接受督促检查,在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工作程序要求的同时,接受社会和服务对象的监督,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全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