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59/2021-43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公安江北分局 成文日期: 2021-01-28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8 09:54来源:公安江北分局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紧紧围绕公安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发布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1、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39条。其中法规公文47条、通知公告62条、规划信息2条、统计信息12条、财政信息3条、招考信息3条、建议提案10条。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能持续满足群众的需求。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局共收到并受理依申请公开件7件,其余均按时答复办结。其中同意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1件,无法提供3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件,转接至2021年办理1件。

3、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我局以“江北公安”微博、微信公众号为主要阵地,做好公安宣传工作,提升双微平台的传播力、影响力。“江北公安”微博累计发布微博5534条,微信公众号累计发布微信400余篇,策划“寻找最美浙警”、“八一特辑”、“2020年的最后24小时,你在做什么?”等专题,制作发布2020扫黑新说唱MV《锋芒》,累计点击浏览量超过10万+。全年被中央、省级、市级各类媒体录用转发稿件230余篇次。全年被中央、省级、市级各类媒体录用转发稿件230余篇次。

4、平台建设

2020年,我局根据江北区统一部署,顺利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迁移和改版工作,对栏目进行重新规划整合,目前设有机构简介、法规公文、通知公告、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财政信息、招考信息、建议提案9个栏目。同时根据要求,按时完成网站集约化工作,及时关停分局原有门户网站,注销相关域名。

5、监督保障情况

对于社会关切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回应答复,提升公众满意度。全年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民生e点通、东方论坛等平台收到各类舆情86件,均及时答复,未发生因答复超时、不当等引起投诉的情况发生。

对事关公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广泛征询意见。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江北区犬类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通告》意见征询公示,及时收集公众意见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2

-18

482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2

6

3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8

0

1335

行政强制

17

0

27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60

127.1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






1

(七)总计

6






6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1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需不断努力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下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的工作能力,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