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3366/2021-43817
文 号: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庄桥街道 成文日期: 2021-01-27
江北区庄桥街道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详实、更优化,充分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我街道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工作部署,切实贯彻落实工作要求,编制庄桥街道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务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事项等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限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下载。

一、情况概述

2020年,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庄桥街道紧紧围绕“为民服务”的宗旨,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不断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有效地促进了全街道经济和各项社会事务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概况、法规公文件、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建议提案等。2020年,我街道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主动公开信息626条,其中政府网站发布信息189条,微博发布信息数156条,微信发布信息数281条。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的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街道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7件,其中6件为网络申请,其余为纸质信函申请。严格区分申请内容,可以公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条予以及时公开;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五)项,予以告知并提供负责公开的行政机关;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畴的,根据《条例》第三十八条不予提供并说明原因;申请信息不明确的,根据《条例》第三十条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公开的信息都备案在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信息对外公开,办案律师信息公开,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推进财务信息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时公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进一步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4.平台建设情况。江北区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 (http://www.nbjb.gov.cn/art/2008/5/6/art_1229062867_47483725.html)是我街道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政务微博(庄桥微博)、微信(庄桥发布)成为我街道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借助《新江北》等公共媒体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在街道办事处大厅、河西社区和葛家村委会设置人工智能自助机;在街道五号楼一楼开设服务窗口,提供公共卫生、劳动保障、计划生育、法律咨询等服务。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公布信息,加大对本街道开展的工作进行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街道的各项事务。

5、监督保障。不断加强业务培训,积极参加由区政府召开的专题培训等,切实提升全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整体业务水平。坚持常态化考评机制,对存在问题采取一对一指导整改方式,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62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8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5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1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2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1

2.兼职人员数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

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

(七)总计

7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后,我街道按照《条例》规定和市区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机构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整体运行情况良好。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如:一是队伍建设不足、业务人员专业能力不够;二是公众参与度不高,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街道制定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养;二是组织引导业务人员进行自学自查,进一步深入学习政策文件,全方位、深层次、及时有效地了解政策,查漏补缺,规范业务处理流程及处理方式方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