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08/2021-00357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务综合类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1-01-22
江北区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由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按照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年报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报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政府信息公开板块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江北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聚焦重大决策部署,依法全面履行新时代审计监督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决策,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9条,全部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内容涵盖机构简介、法规公文、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财政信息等。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能持续满足群众的需求。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0年,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规范进行。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把好审核关。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涉密性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一律不予公开,杜绝泄密事件。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科室,由专人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信息发布,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二是扩大公开范畴,常态化推进审计信息公开。持续扩大公开内容范畴,对相关的政策法规和领导关心、群众关注的审计工作情况,进行及时全面地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和更新各类信息,包括部门文件、审前公告、审计结果公告、年度预决算、审计项目统计数据及工作计划总结等。持续加大审计公告力度,已实现全部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从2018年8个、2019年12个到2020年11个审计结果公告。此外,常态化向区人大通报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结果和财政同级审的结果,向被审计单位中层以上人员通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并在审计系统和市、区级报刊媒体上发布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专项资金(基金)等重点项目审计情况的信息,持续提高公开效果。三是提炼审计成果,优质化推进审计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有效提炼审计成果,将审计发现的问题撰写成审计专报、审计信息,向领导和群众反映普遍性问题,注重从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层面上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充分发挥好审计的监督职能,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审计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20年度共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了21篇审计专报,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23篇次,有效地反映了审计工作动态、推动了审计问题整改,并推动我区出台了《江北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落实审计成效。

4.平台建设情况。2020年,我局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于5月1日正式停办“江北审计”官方微博,并实施注销。同时根据上级统一安排,将原江北区审计局门户网站的信息归并到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从2020年起,统一通过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各类审计业务信息、公告公示、政策文件、计划方案、财政信息、统计数据及报告总结等信息,及时公布、持续更新。

5.监督保障情况。2020年度,我局未收到信访、投诉和咨询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我局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需继续研究改进,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和解读形式。202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围绕审计工作职责,结合审计工作特点,突出审计工作重点,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不断研究和探索审计信息公开新途径,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审计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