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395/2021-45454
文  号: 北区民政〔2021〕3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综合类,民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成文日期: 2021-01-15 发布日期: 2021-01-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

北区民政〔2021〕3号

各街道社会事务科、慈城镇社会事务局,各养老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关于加强“双节”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通知精神和区领导的指示要求,坚决打好冬春季养老服务机构新冠疫情防控攻坚战,结合我区各养老服务机构实际,现就全区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明确要求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近期,民政部、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分别对抓好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街道(镇)社会事务科(局)、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充分认识养老领域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和侥幸心理,在全面执行《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以下简称《防控指南》)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各级民政部门关于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规定要求,从严从紧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和工作人员“零感染”。

二、严格出入管理。各养老机构要加强门卫的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对入院人员出示健康码、14天行程码、体温检测、手脚消毒、签承诺书、入院登记等工作,做到应查尽查、应核尽核,确保不漏一人。30天内入境人员,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返甬来甬人员,不得入院。外来人员在院内必须全程戴口罩,不得在院内留宿。原则上外来车辆不得入院,确须入院的车辆,进行必要的洗消,运送的物资外包装要进行消毒处理。禁止快递、外卖、送药人员进入,安排专人接收家属送来的老年人生活必需品或者订购物品,消毒外包装后负责转交老年人。切实守牢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小门”,养老服务机构采购的大宗食品要符合食安的要求,一律不采购进口冷链食品。

三、严格探访管理。养老机构应当就近在院门口或一楼设立探视室,合理设计探视路线,不与老人活动路线交集。家属探视继续实施预约制,每个院内老年人每两周可以接受家属探视1 次,探视时间不超过半小时。家属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于院方负责接送到接待室,对卧床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鼓励采用电话或视频的形式进行探视。探期间,老年人须全程戴口罩。减少家属对老年人的物品转交,建议探视人员不外带食品,衣物、药品等必备物品可以转交,转交过程注意消毒。

四、杜绝各类参访和聚集性活动。院内不得组织聚集性迎新春集体活动,减少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谢绝外来人员、志愿服务者入院组织活动以及各类参观访问。凡进入养老机构进行检查的,须经同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尽量减少各类检查。若要检查,按要求均戴口罩,尽量不去老年人生活区。加强就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和送餐制,就餐保持距离,餐厅餐具严格消毒。

五、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各养老服务机构要鼓励工作人员“非必要不返乡”,引导尽量留甬过年,已确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一律要求其不离甬、不返乡,并做好关心服务工作。对返乡的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要书面告知工作人员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30天内境外旅行史的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聚餐,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以及返院时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应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指定的集中隔离点隔离14天,再返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方可复工。从低风险地区返回的工作人员在院单间居住隔离14天经核酸检测无异常后方可复工。对养老护理员等近距离接触老年人的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少院外聚餐等活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人口密集场所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加强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各养老机构要提前摸清老年人春节期间返家意愿,尽量与老年人及其家属联系沟通,动员老年人留院过节。对确需离院的老年人要建立台账,确认家里没有直系亲属是《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老年人离院前,应确定拟返院时间,并书面告知老年人及其家属居家期间不接触《防控指南》中明确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人员,不接触 30 天内入境人员,不串门、不聚众、不去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及时向养老机构反馈老年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及返院时的隔离和核酸检测等防控要求。要求同第五条,返院的工作人员。加强在院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监测和管理。

七、严格冬春季安全管理。各养老机构要按照区民政局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自查,及时消除风险。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加强用电、用气、用水及日常生活保障安全,防止煤气中毒和跌伤、冻伤、冻死等事故,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褥疮、烫伤事故。加强日常环境清洁、通风消毒,坚持“两测两消”和个人卫生防护,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

八、加强社区养老服务管理。进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必须量体温、亮绿码、查行程,减少人员聚集,老年食堂应当减少人员集中就餐。对独居高龄等有刚性需求老年人,要确保探视、送餐等上门服务不中断、不打折。

九、完善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各街道(镇)要指导属地养老服务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培训,要组织开展突发应急综合演练,提升养老服务机构应对新冠肺炎实战能力。各养老机构要在相对独立的单元,设置老年人隔离备用场所。要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储备,确保口罩、测温仪、消毒液、生活必需品等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储备充足。养老机构食品等生活物资要从正规渠道采购并检查检验检疫情况,建议与采购供应商达成供给协议,能满足因应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养老机构防控措施,做好随时能进行封闭式管理的准备。

十、加强检查和信息上报。区民政局、各属地街道(镇)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各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养老机构存在困难。各养老机构将每日预约人数、到访人数、工作人员返乡返院、老年人返家返院等情况填写至区智慧养老平台中,其它要素按规定要求报区养老办。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守,发现疫情或疑似病例及时报告,严禁迟报、瞒报、谎报,加强应急处置,立即启动应急响应。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2021年1月15日



北区民政〔2021〕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