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0798yl/2021-438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类 体裁分类: 报告
发布机构: 区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1-01-14
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4:01来源:区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特编制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bjb.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江北区医疗保障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发布渠道、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机构简介、法规公文、规划信息、统计信息、行政权力、财政信息、医疗保障等。2020年,我局共发布各类信息317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6条,包括发布机构简介信息9条,法规公文信息7条,规划信息信息5条,统计信息4条,财政信息2条,医疗保障信息9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江北医保”,发布信息281条。一年内,凡属应主动公开的信息都按规定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主动的公开,公开的信息归类正确、内容完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凡是公开的信息都备案在册。部门财务和人事信息及时公开。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用户工作平台权力事项库内的权力事项共20项,所有办事事项均已公布,进一步增强办事的透明度和公开性。2020年累计提供医保服务38000余件次;接听、解答、回访本系统业务咨询电话23000余件次。

(四)平台建设情况。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13347/index.html)、江北区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http://www.nbjb.gov.cn/art/2020/6/18/art_1229059101_47484437.html)是我局信息公开最为主要的网络平台。政务微信(江北医保)成为我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回应社会热点的有力渠道。借助江北发布、《新江北》、江北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公开部分政府信息。在区医保服务大厅设置人工智能自助机、开设服务窗口、公布咨询电话87386554,提供信息查阅和咨询服务。通过各类媒介,及时公布信息,加大对医保工作的宣传,让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医保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在处理信访和咨询接访回复中,坚持“大信访、全员办访”的工作要求,对有明确的政策、法规以及办事程序的咨询,直接处理、解答;疑难问题以信访办件的形式,转业务科室处理、答复,并在办文系统中进行跟踪管理,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维护了社会稳定,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2020年度,全局接到信访、投诉、咨询102件次,按期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和满意率均为100%。此外,完善医保服务大厅评价机制,实时将线上线下的评价数据推送给全省“好差评”系统,实现线上全覆盖、线下全联通、数据全汇聚、结果全公开的服务评价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8

+2

380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1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0

6679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信息格式不准确、内容表述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中存在的内容格式问题进行强化培训,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能力,有效提高公开内容的有效性和格式的规范性。

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通过发布准确有效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准确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同时做好信息数量统计工作。

三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通过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信息报送、审核、发布程序,及时有效进行信息更新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宁波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