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0827/2020-42759 | 主题分类: | 机构编制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成文日期: | 2020-09-09 |
机构全称 | 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宁波市江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宁波市江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宁波市江北区数据局) | ||
单位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6号楼 | ||
机构职能 |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统筹管理全区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衔接平衡各类功能区规划。 (二)组织拟订并推进实施区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统筹推动全区实施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杭甬“双城记”、宁波都市圈发展战略。负责全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与监督考核,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区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工作的相关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参与全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拟定,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参与重大基础设施的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协调推进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指导外商投资项目和企业境外投资项目的报批等相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结构优化、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和相关政策。负责宏观经济监测分析、预测预警。研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改革举措和政策建议。 (四)统筹推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并组织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 (五)负责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和宏观调控,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结构建议。参与推进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综合管理。按权限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和综合管理。建立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统筹安排项目前期经费,提出区本级财政建设资金的规模和投向,并纳入年度政府投资计划管理。加强和改进对各类民间投资的宏观调控。负责企业投资项目(除技术改造项目外)核准、备案,及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批、报批和综合管理。统筹全区重点项目综合管理。 (六)贯彻国家重点产业调控政策,研究提出全区重点产业发展战略,统筹拟订综合性产业规划和政策,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统筹产业发展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谋划指导全区开发区(园区)、创新平台建设,协调重大产业项目实施。统筹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协调推动创新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推动产业新动能培育,引导促进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牵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及上报等工作。 (七)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以及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培育。牵头拟订并指导实施促进消费政策措施。参与推进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协调推进海洋产业发展。 (八)组织开展共同富裕先行标兵建设工作。组织拟订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人口和社会发展形势分析。统筹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各项社会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全区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征集工作。 (九)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宏观调控。参与储备粮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供应,组织实施重要商品、救灾物资等应急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管理,落实上级有关重要物资的调控管理。按分工落实国防动员相关工作。 (十)组织实施重要商品和服务市场价格监测分析预警制度。负责制定和调整本级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市场价格成本调查、定价成本监审、价格公共服务、价格认定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牵头研究相关综合性政策,统筹应用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信用信息的共享和应用。 (十二)研究提出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预测预警。负责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核能源项目并负责项目报批和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相关规划、政策和计划。按照分工提出能源的年度专项拨款建议,组织实施纳入财政管理的政府性能源专项资金(基金)计划。保障能源要素供应。负责节能、能源“双控”。按规定做好固定资产项目的节能审查。负责电力行业管理,协调做好电力供需、电网运行。指导监督电力调度和交易。牵头做好有序用电工作。牵头处置大面积停电事故。牵头依法承担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建设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能源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协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协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推进数字化发展、数字政府、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信息化,协调促进智慧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全区数字化改革。指导、监督全区公共数据、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军民融合发展、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略。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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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施晓亮 | ||
联系方式 | 0574-89184661 | ||
监督电话 | 0574-89184658 | ||
邮编 | 315000 | 传真 | 0574-89385785 |
办公时间 | 夏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冬令时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