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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甬政办笺〔2020〕118号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09-04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江北区开展个人和企业“一件事” 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江北区人民政府,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服务争效”专项行动等系列部署,通过实施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试点,加快提升企业群众对优质政务服务日益增长的需求,让企业群众感受到高水平政务信息公开与高效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所凝聚的厚重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经排摸调查,近年来江北区政府透明度指数在全国县级政府中排名前列,创新建立的“订制式”公开模式为透明政府建设提供了创新思路,具备较好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基础,决定在江北区开展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试点目标

立足直接服务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实际,聚焦企业和人民群众对办事信息“易获取、易知晓、易办理”的要求,精准划定公开界线,确定本部门公开范围,以企业和百姓办事视角逐项确定每个“一件事”的公开标准,实现事项梳理分级明晰、内容单元标准细化、公开依据有法可溯、发布责任落实明确。通过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窗,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 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更好地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值,为全市提供江北样板、江北经验。

二、试点任务

江北区行政审批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集聚优势,组织“一件事”各牵头部门全面梳理“一件事”公开内容,在标准化理念引导下编制梳理事项、办事指引、优化流程等,为群众和企业提供统一的“一件事”办事标准和管理规范。江北区政府办公室要立足政府门户网站,增设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窗,强化“一件事”政务公开特色,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移动客户端(APP),推广“一件事”网购式公开办事模式。市政务办要加强业务协助指导,及时解决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政务公开试点运行过程中遇到跨层级的困难和问题。

三、试点时间

1. 2020年9月中旬前,制定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的行动方案。

2. 2020年10月中旬前,梳理编制个人和企业“一件事”公开内容。

3. 2020年11月底前,在江北区政府网站以专题模块形式展示。

4.2020年12月底前,开展试点工作并完成阶段性总结。

开展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政务公开改革试点工作意义重大,江北区政府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不断提升试点工作质效,并适时将试点改革做法和成功经验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在全市范围进行推广。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4日

关于在江北区开展个人和企业“一件事” 政务公开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