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0-43542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0〕40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09-29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江北区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江北区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

规范化政务公开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省市区优化营商环境、“最多跑一次”改革等有关要求,践行省委提出的“三服务”活动和市委提出的“服务争效”专项行动,推动我区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持续促进政务服务向高标准、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和企业感受到高水平政务公开与高效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所凝聚的厚重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进一步推进“一件事”成为群众、企业办事的首选,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和“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二、工作目标

要立足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实际,聚焦人民群众对办事信息“易获取、易知晓、易办理”的要求,精准划定公开界线,确定“一件事”公开范围,以群众企业办事视角逐项确定每个“一件事”的公开标准,实现事项梳理分级明晰、内容单元标准细化、公开依据有法可溯、发布责任落实明确。通过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窗,集中展示江北的好经验好做法,让办事群众对“一件事”办理,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更好地提升群众办事体验值。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梳理“一件事”公开内容。各“一件事”牵头部门要按照省定的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清单,全面梳理“一件事”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主要内容包含公开内容(要素)、公开依据、公开类别、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等内容,其中公开内容(要素)应包括“一件事”名称、涉及的联办事项及部门、受理地址、时间、申报材料、申请条件和限制、办事流程、收费情况、法定依据、办事者权力和义务。同时要编制每个“一件事”电脑端、移动端、服务大厅现场办事指引等信息。

(二)系统设计“一件事”咨询服务。各“一件事”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要组建咨询服务专班,按照“一件事”咨询场景,推出“北小云”网上咨询服务、“北小电”电话咨询服务、“北小窗”窗口咨询服务,为群众企业提供淘宝客服式的精准解答、审批业务智囊团兜底式的专家解难,构建起简易→复杂→难办的“一件事”咨询服务链。同时鼓励各牵头部门通过政务服务“网络直播带办”“网络视频带办”等创新模式,为群众企业打造办事公开创新样板。

(三)创新优化“一件事”公开载体。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新形式、新模块,在江北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增设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专窗,并制作“一件事”扫码即可办的二维码,把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推到“掌上”,提升江北区政务服务公开水平。此专题模块上线后,各部门要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的建设管理要求,加强网站内容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一旦公开内容信息发生变更,在法定时间内做好调整,确保网页信息准确性。同时在信息变更之后5个工作日内报区政府办、区审管办备案。

(四)拓展迭代“一件事”江北特色。开展“一件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特色创建,鼓励各部门充分挖掘提炼新的“一件事”,可借鉴个人身份证信息连锁变更、企业注册信息“1+N”连锁变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拟上市(含挂牌)企业获得合法合规证明等创新“一件事”,突出江北特色,丰富江北区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专窗内容。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各自职责任务,认真梳理编制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和电脑端、移动端、服务大厅现场办事指引等,各“一件事”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各配合部门要加强交流,协调联动,形成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职责,确保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不断提高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检查督导。区政府办、区委改革办、区审管办将对各部门“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体系。定期通报工作推进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限期整改。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试点工作,助推“一件事”成为群众企业办事的首选。

关于印发《个人和企业“一件事”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行动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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