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395/2020-42266 主题分类: 民政综合类,民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日期: 2020-09-01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机构全称 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
单位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深悦商业广场7幢432号6楼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

3.组织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全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和监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指导孤儿、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拟订儿童福利相关政策,牵头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建设。负责收养登记管理。

5.组织拟订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参与城市基层治理相关工作。

6.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7.负责殡葬管理和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指导推进殡葬改革、婚俗改革。

8.拟订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和管理养老机构建设,指导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拟订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主管慈善工作,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区本级福利彩票资金的管理工作。

10.组织拟订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建设政策,负责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志愿服务政策,负责志愿服务组织登记、管理及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等行政管理工作。

11.负责管理监督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指导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工作。

12.负责监督检查民政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区本级民政行政执法工作。

13.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及时性。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机构负责人 步捷
联系方式 0574-87112126
邮编 315020 传真 0574-89582848
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工作日下午:2:00-5:30(夏令时);工作日下午:1:30-5:00(冬令时)(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