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2951459/2020-43790 | ||
文 号: | 甬公北函〔2020〕1号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有效
公安江北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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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公安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0-07-31 | 发布日期: | 2020-07-31 |
甬公北函〔2020〕1号
尊敬的何华、郑魁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贯彻实施好<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指定由治安大队负责承办,并采取效措施加大落实力度,现将办理意见回复如下:
新的《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自今年6月1日实施以来,我局以条例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健全犬类管理体系,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开展犬类管理联合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7月1日,我区重点管理区犬只上牌登记3600余只,抓捕流浪犬970余只,年审年检2600余只,处罚未办理准养登记39起,罚款11300元。
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加强犬只信息掌握、合理划分犬类管理区域、严格犬类执法”等建议,也是我局当前犬类管理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对此,我局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犬类登记信息系统建设
犬类基础信息是犬类管理工作的基础,宁波市公安局自2019年5月份开展犬只信息化管理以来,即委托宁波尚观科技有限公司,针对宁波犬类管理特点,开发了一整套的管理系统,涵盖了犬只、犬主信息、犬只登记预约、犬只免疫登记、犬只注销、变更登记等内容板块,并对应开发了“芯爱APP”为居民提供犬只登记、免疫、预约等服务。截至目前,全区重点管理区共登记犬只、犬主信息3600余条,对所有信息犬只和犬主信息都进行了匹配关联,即通过任何一方都能查到相关登记信息。此外,我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全力开展底数排摸工作(一般管理区内的犬只信息,由农业农村局负责统计):今年6月1日以来,我局联合区农业农村局、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局开展了一般管理区犬只免疫登记整治活动,力争通过一至两个月的时间,对一般管理区的犬只底数进行摸排,并对犬只进行100%免疫工作;一般管理区流浪犬抓捕工作,由属地街道成立或保留流浪犬专业抓捕队,组织进行流浪犬抓捕工作。在此基础上,由市公安局通过犬只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互通,建立健全了信息共享机制。
二、合理划分犬类管理重点管理区
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目前我区重点管理区范围为“余姚江、环城北路、中官新路以南,萧甬铁路以东,蔡江河、永丰北路173弄中间线及余姚江、甬江以北,东昌路以西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慈城古县城解放路、民主路以东、中华路、慈湖公园、慈骆线以西、61省道以北合围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在此基础上,建立区域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形势的变化对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及时进行调整。下一步,犬类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将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江北发展规划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并根据建成区、成熟社区、流动人口集聚区以及犬类伤人事件发生等实际情况,适时逐步扩大犬类管理重点区域,以适应城市管理的需求、满足群众诉求。具体调整计划如下:一是具体调整范围:1茅家河西侧沿线-江北大道-北环西路高架-宁慈东路-倪家堰路-环城北路-中官新路-329国道-常洪隧道包含区域为重点管理区。2、329国道以东的江北区域(路林村除外)为重点管理区。3、慈城古县城保护区、慈城新城区为重点管理区。4、宁波奥体中心为重点管理区。5、除以上区域以外的地区为一般管理区。二是预计实施时间:2020年10月1日,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后实施。
三、加大执法管理力度
江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犬类管理工作,将养犬管理工作列入财政年度预算,每年落实120余万元资金,用于保障流浪犬留置基地运营,目前留置基地已移交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第一时间制定了新条例的执法规范,出台了派出所犬类管理执法考核细则,对违反新条例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自6月1日以来,我局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居民小区、公园、沿江步道等遛犬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处罚遛狗不牵狗绳、无证养犬、饲养禁养犬只等违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45次、出动警力410人次,办理未按规定办理准养登记、饲养禁养犬只、一户多犬等行政处罚案件39起,罚款11300元,宣传教育3600余人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违规遛犬、遛狗不牵狗绳等违规行为216起。期间,我局办理了全市首起在重点区域饲养禁养犬只以及一户多犬等案件。
四、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渠道加强养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规范以及狂犬病防治的宣传,实现宣传进小区、进楼道全覆盖,全方位的加强文明养犬宣传的力度和广度。截至目前,我局利用“江北公安”、微信公众号、电视新闻等媒体形式进行犬类管理宣传,共发表各类宣传新闻40余篇,为确保群众知晓率100%奠定了基础。各街道和辖区派出所、定点宠物医院以《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为契机,制作并发放宣传手册、《养犬知识》宣传单等资料3万余份,积极倡导依法文明养犬,提高居民养犬的法律意识、文明程度和整体素质。
何华、郑魁代表,感谢您对江北区犬类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及对我局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您以后继续关心、支持我局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同时,我局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和做好工作,为江北文明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赵华,联系电话:13777208557)
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