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0798/2020-43406
文  号: 北区政办发〔2020〕35号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有效性: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区府办 成文日期: 2020-07-02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慈城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江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江北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

为加快法治政府、透明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及省政府办、市政府办相关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以及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全面推广应用前期试点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覆盖,促进政务服务高效化和便捷化,打造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江北样板”。

(二)基本原则

坚持需求导向。围绕我省“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我区“站在群众视角实施订制式政务公开”的试点经验,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全面梳理公开事项,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流程,创新公开方式。立足区域、部门实际,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渠道,以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的方式,及时、准确提供公开服务。坚持创新突破。在梳理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流程、完善公开载体等政务公开工作全流程中注重创新,充分利用“互联网+政务公开”的模式,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水平。充分挖掘基层政务公开亮点,突出先进做法,注重提炼、总结,形成我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鲜明特色。

坚持稳步推进。参与全国试点的部门要勇于担当、率先垂范,全面完成本部门除试点领域以外的其他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任务。其他部门和各街道、慈城镇,积极借鉴试点部门经验,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稳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三)工作目标

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大幅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公开平台、工作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总结一批先进经验做法,打造基层政务公开的“江北样板”。

二、工作范围

根据权责清单,各政务公开责任单位涉及政务公开的所有领域均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工作范围。非政务公开责任单位也可参照本方案组织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三、任务分工

(一)区政府办公室总牵头,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指导协调区政务公开责任单位开展工作;负责组织督查、评估和验收,向区政府报送工作总结报告。

(二)区政务公开责任部门负责权责范围内各领域的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街道、镇在相应领域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接受评估和验收。

(三)各街道、镇负责自身范围内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接受评估和验收。

四、实施内容

(一)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实现“清单化”展示

1.全面落实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制定完善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各单位对照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市县乡四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本单位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逐项认定公开属性、确定公开标准,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事项梳理方面,除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其余均应列入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方面,要确保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齐全;日常管理方面,要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在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探索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2020年8月底前,全面完成区、镇(街道)两级26个领域的标准目录编制汇总工作,报经市政府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2.探索开展其他领域标准目录编制。国办发〔2019〕54号文件明确的26个试点领域以外的其他部门,要参照试点做法,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确定涉及基层政务公开的其他领域。2020年12月底前,各街道(镇)、各部门争取完成全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工作,报经市政府审核后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向社会公布。

(二)优化再造公开流程,实现“高效化”运转

1.建立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发布机制。各单位要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流程,将“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同步审核,提升绩效;同时,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有序拓展“五公开”范围、内容和重点。要健全信息协调发布制度,对跨部门信息事前充分沟通,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切实增强从信息发布、解读到回应互动的全链条公开时效,实现政策信息实时发布、解读剖析第一时间推送、问答互动及时响应。

2.建立完善审查机制和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对公开的内容、程序、范围、权威性、时效性开展审查;同时,健全保密审查登记备案制度,公开内容、录入人员、审核领导应全部登记在册,发布流程溯案可查。要完善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本单位公文办理程序(含电子办公系统)中增加公开属性审查环节,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部分(区分)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

3.建立完善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各单位要结合职责权限和本单位实际,明确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外,须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及时公开公众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和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的原因,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决策透明度。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专家、媒体、法律顾问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

4.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发布机制。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落实政策解读责任主体,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由起草单位负责解读;联合发文的,由牵头单位负责解读,其他联合发文单位配合。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应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公开。要创新解读方式,统筹运用领导解读、专家解读、政务直播、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加强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解读。要强化文件执行过程解读,安排专人密切跟踪舆情,分段、多次、持续开展解读,及时解疑释惑。

5.建立完善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舆情回应,做到“线上线下”“舆情实情”同步处置。各单位要综合运用多种回应方式,抓住舆情收集重点,强化舆情研判,建立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精准发声、及时有效回应。

6.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尽量主动公开。对重大敏感事项,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商。

(三)创新优化公开载体,实现“便民化”传输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化。各地、各部门要把平台打造成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阵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要求,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和保障数据统一,2020年6月底前完网站集约化工作。各单位要结合事项梳理、流程编制、公开方式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查漏补缺,全方位升级本单位政务公开网络平台,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有机融合、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展示、信息数据互通共享、集群网站关联响应”为要求,不断提升“江北区政务公开网”的政务公开水平。

2.推进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标准化。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动办事指南场景化编制和公开。立足政府门户网站,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实现互联互通,创建“一件事”全过程公开模式、实现“一件事”一站公开、一网通办。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信息主动推送等方式,让办事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可查、事后结果及时获知。对办事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3.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运营。进一步明确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成立政务新媒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政府办公室、政府新闻办、网信办、大数据发展服务中心、融媒体中心等部门协作机制,研究出台政务新媒体管理实施办法。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督促主办单位切实履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努力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账号,建设更加权威的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平台、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力争到2021年底,建成以江北发布、阳光江北政务新媒体为龙头,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4.推进查阅场所标准化建设管理。全面启动政务公开查阅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重点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道(镇)便民服务大厅开辟政务公开专区,统一标识,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以线上线下融合推进为目标,做好现有政务公开场所优化和新增场所建设,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查阅方便、环境优良”为主旨,实现查阅点高标准配设,给予公众便捷、高效的查阅体验。

(四)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各街道(镇)要指导支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和公开属于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完善基层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同发展机制,使政务公开与村(居)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立完善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重点公开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方便群众及时知晓和监督。主管部门指导监督教育、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公共交通、供水、供电、供气等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原则要求,结合本领域实际,大力推进相关公共服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公开,方便基层群众生产生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的是更有效地实施政务公开,是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对推动行政权力廉洁高效运行、促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滨水品质城区建设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各单位要深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认识,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扎实有效推进。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工作。各单位要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专人推进。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有序推进。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题专栏,集中展示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工作交流。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对上沟通和横向交流。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实施考核、评估和验收,把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重点,根据不同完成情况,予以相应加分,未按时完成的则倒扣分,确保高标准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加强督查,安排每季度督查一次,检查是否按进度要求完成任务。

(四)鼓励探索创新。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1+X”的特色创建。其中,“1”指区级层面的特色谋划,“X”指各单位的特色创建。由各单位上报本单位政务公开创新方案,经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分别实施。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节点追踪的方式,督促指导各单位政务公开创新工作。

附件:江北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江北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许会祥

成  员: 李慧彬   区政府办

陈武英   区信访局

王小春   区发改局

陈浩炳   区经信局

区教育局

佟仁良   区科技局

冯  奇   公安江北分局

武献敏   区民政局

朱剑光   区司法局

姚正胜   区财政局

徐爱珍   区人力社保局

罗冠奇   区住建局

许波峰   区农业农村局

何小杰   区商务局

钱  茵   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程欲晓   区卫生健康局

阮文志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陈志辉   区应急管理局

陈岳祝   区审计局

冯  雷   区市场监管局

邱彩娅   区统计局

仇艳艳   区医疗保障局

黄前潮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周德华   区金融办

周  欣   区审管(公管)办

陈水萍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贾仕红   区公建中心

舒峰鹤   区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

李宏良   工业区管委会

俞  征   江北区税务局

曹大辉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江北分局

裘  杰   市生态环境局江北分局

王  斌   外滩街道

丁世明   文教街道

沈一琼   孔浦街道

陆志峰   甬江街道

褚  鸣   庄桥街道

陈晓东   洪塘街道

夏慧君   前江街道

陈海源   慈城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李慧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领导如有变化按分工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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