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99833108/2020-41476
文  号: 北区市监〔2020〕45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主题分类: 工商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成文日期: 2020-07-27 发布日期: 2020-07-27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64号提案的答复函

北区市监〔2020〕45号

文教联委会: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菜场周边业态监管的建议》已收悉。我局对您的提案十分重视,召集专题会议研究讨论您提出的问题,充分肯定您提出的意见。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江北区现有登记在册的农贸市场22家,其中城区农贸市场10家,涉农乡村农贸市场12家。农贸市场周边商业业态以及环境水平对市场影响较大,由于缺乏有效监管依据,本着“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其商业业态不受约束,对市场内经营造成冲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管理秩序。其中,双东坊菜市场于2014年国有收购划拨于江北区市场开发中心管理,目前,该市场周边店铺与菜场内经营商品存在同业竞争,据统计,菜场周边200米内出现同类业态店铺已超十家,严重影响了菜场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同时,也给市场周边带来了脏、乱、差及跨门营业等不文明的现象。

二、当前工作情况及下步计划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57号)等文件精神,我局自年初以来,对菜场周边200米范围内已暂停水产、肉类、蔬菜等行业的登记发证工作,目前,结合菜场周边整治,对跨门、无照经营等行为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综合整治。同时,强化对市场周边同业店铺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加强对其所经营商品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目前,已安排抽检28批次(农产品),已发现不合格批次3起,下一步将列入立案查处。

根据市政府“控增量、减存量”的工作指导方针,我局在坚持上述工作内容基础上,下步工作如下:

一是综合施策。将进一步规范对市场周边店铺的行业指导要求,使其真正做到营业有序、食品安全。针对周边业态中现实存在问题,如食品安全,脏、乱、差现象,跨门营业,排污,消防安全、垃圾分类等各项问题,打好整治“组合拳”,完善“政府+部门”的合力监管模式,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模式,成立以属地街道牵头,部门及辖区市场参与的综合治理模式,针对性采取“一场一策”的措施,强化部门与街道(镇)的协调直通道,通过综合施策,切实提升市场属地管理责任与部门监管职能的协同增效,对不能达到经营条件的,劝其转行或到市场内经营。

二是加强约谈。约谈市场举办方,树立市场主体责任意识,强化菜市场功能作用,真正让周边百姓感受到菜品新鲜,价格公道,便民为民服务内容齐全。同时,推动场内经营户做到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商品品质,吸引消费者能入场消费,举办者能放低身段广泛招商,开展各类销售活动,活跃市场氛围,以增强市场的人气度。

三是强化排摸。对房屋性质或房产所有人进行排摸,涉及政府资源的,要求以房屋租赁条件,劝其转行。

(联系人:叶文伟,联系电话:87386537)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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