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99833108/2020-41474 | ||
文 号: | 北区市监〔2020〕43号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有效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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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工商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体裁分类: | 函 |
成文日期: | 2020-07-27 | 发布日期: | 2020-07-27 |
关于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函
北区市监〔2020〕43号
吴杰委员:
您在区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便利化改革的建议》已收悉,根据您所提建议,我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工作人员进行研究讨论,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进展
江北区市场监管局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积极打造既宽松准入、又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通过推进政务服务与“互联网+”结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行服务争效“绿波带”行动,真正营造一个便捷高效、服务优良的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我区已全面启动“名称自主申报”工作,以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及浙江政务服务APP工商业务办理系统为依托,开放名称查询,完善《企业名称禁止、限制使用规则》《企业名称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制度,对名称登记流程进行再造优化,实现名称“网上自主申报、系统自动核准”。同时将名称自主申报系统与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对接联通,实现“名称申报”和“注册登记”无缝衔接,系统统一整合成“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进一步压缩企业登记审批周期。完善救济手段,出台《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暂行办法》,及时纠正不适宜名称,引导企业名称遵守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
(二)推进章程、合伙协议审核便利化。江北区市场监管局已经实行章程、合伙协议非重点内容免审制度。登记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第八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等规定,审查章程、合伙协议内容。其他非登记事项内容免审,充分实现企业章程、合伙协议自治。市场监管部门发现免审事项有违法或不当内容的,可以提示企业纠正。制订并公开章程、合伙协议格式文本,供企业参考。同时,在合法的前提下,充分尊重企业自治,允许股东、合伙人根据需要在章程和合伙协议中约定特色化、个性化的任意性条款,满足各类企业的现实需求,提高创业活力,增强创业势能。
(三)做好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改革,使用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制定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对经营范围进行规范化表述。市场监管总局编制了《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简称规范目录),建立了经营范围规范化表述条目(简称规范条目),规范目录和规范条目由总局统一管理、维护,实行全国统一。申请人根据章程或协议约定,自主选择规范目录明确的规范表述条目,向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即通过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将经营范围的填报登记方式由“自己填”“叙述式”优化为“选条目”“概括式”,因此,自2020年开始,我区新设立企业及涉及经营范围变更的存量企业,均按照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进行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中进行选择,做到准确规范。申请人申请时可通过企业开办平台进行查询申报;如只需对经营范围查询了解,可登录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https://jyfwyun.com/#/visitor/home进行查询。
(四)实行推行“容缺受理”制。根据“八统一”事项,确定容缺事项范围,细化制订每一办事事项的受理(容缺)标准,并以制度形式明确。申请人在窗口办理非即办类审批服务事项的,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因提交的申报材料中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需补正或撤换的,启动容缺受理,待申请人在约定时限内补交所缺资料后即予以核准。
(五)实现全程电子化登记模式。我们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通过让数据多跑路,换来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少跑腿、甚至不跑腿。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统一的实名身份认证体系,积极推进企业登记全流程在线办理,实现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归档”的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人可以全程在网上申请、录入、修改申报材料,申请快递送达,实现“零上门”的审批模式,切实解决代办人员因现场提交材料不规范而不能一次性办结的弊端。同时,实名身份认证系统还彻底解决了“代签”或股东不在本地无法及时进行书式签名等问题,为企业带来了真正的便利。
(六)大力推行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江北区出台《涉企证照“1+27”联合注销“最多跑一次”行动方案》,站在企业办事主体视角,解决企业在办理其他注销许可审批时可能存在的耗时长、材料繁、跑次多等痛点、堵点、难点为目标导向,变“企业围着部门转”为“部门为着企业跑”,按照整体政府的理念,加快企业营业执照注销“一件事”向企业准营注销“整件事”的迭代升级,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推进部门间信息互通,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工作效率。另根据《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工作的通知》(国市监〔2019〕30 号)上明确,企业注销材料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清税文书。目前“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已经实现和税务部门数据互通互享,通过与税务部门的企业清税信息共享核查,确认已办结清税手续的,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清税证明;确认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由登记机关直接办理。
二、下步打算
(一)打造企业变更一件式模式。坚持“便民、公开、合法、高效”宗旨,以企业登记基本信息变更引发“多米诺骨牌”式事项变更审批为抓手,找准群众在办事过程中的真堵点、真难点、真痛点,改革过去以审批部门权力为导向的审批服务体系,变“群众围着部门转”为“部门为着企业群众跑”,牵头建立便捷高效的“群众跑一次办成多件事”审批服务体系。
(二)深化企业注销“一件事”迭代升级。站在企业办事主题视角,研究分析企业营业执照注销后可能涉及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等其他许可注销的办事需求,以解决企业在办理其他注销许可审批中存在的耗时长、材料繁、跑次多等痛点、堵点、难点为目标导向,按照整体政府的理念,加快企业营业执照注销“一件事”向企业准营注销“整件事”的迭代升级,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精简申请材料,实现信息互通,切实提高服务企业的工作效率。
(三)构建企业智能化审批系统。积极配合市局开展智能辅助审批系统建设,做好地址数据库建设,通过经营范围、住所等登记事项的标准化、可选化,对符合筛选条件的新设企业实现智能化审批,减少人为干预、减轻基层工作强度。
(联系人:潘忠华,联系电话:87676426)
宁波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