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制定《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和《宁波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令第124号),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一、公开信息分类
(一)信息分类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包括机构简介、法规公文、建议提案、规划信息、统计数据5个一级类别和10个二级类别
(二)编排体系
各类信息包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信息名称、公开日期、发布机构、文件编号、信息分类等。
二、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主要是除主动公开之外的部分法规公文。
2、公开形式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是通过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bjiangbei.gov.cn)和前江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公共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前江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江北区-长阳路411号。办公时间:夏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4:00-17:15。冬季办公时间: 上午8:30-11:15,下午13:30-16:45
本单位还将通过“江北发布”“阳光江北”微信公众号以及有关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政府信息。
3、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1、受理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为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
2、申请的条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外国人和外国组织申请获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根据国际法规定的原则,按照对等的原则处理。
3、申请方式
申请人填写《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可在办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三种:
①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申请表》,具体网址为http://app.ningbo.gov.cn/jact2/front/front_main?sysid=10;申请人填写后提交即可。联系电话: 0574-87811089
②当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776号
联系电话: 0574-87811089
夏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冬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5
③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776号
联系电话: 0574-87811089
传 真: 0574-87811089
电子邮箱: qjjd@nbjb.gov.cn 邮编:315000
申请人以方式①或方式③提出申请时,受理机构认为需要当面核实有关证明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到指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进行接受核实后再行申请。
4、申请办理及期限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即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分管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5、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
公民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低收入者证明(申请减免费用者提供)。
(4)委托他人代办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授权书。
法人或其它组织申请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收费情况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制定。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救济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可以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宁波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文书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工作机构
宁波市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由前江街道党政办公室承担,有关信息如下:
办公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金山路776号
联系电话: 0574-87811089
传 真: 0574-87811089
电子邮箱: qjjd@nbjb.gov.cn
夏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冬季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45
(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互联网联系方式: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zxts.zjzwfw.gov.cn/zwmhww/#/home/index),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意见建议。该平台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单位方位示意图及行车路线:
●公交乘坐:
39路、98路、803路、826路、(中策世纪博园站下)
303路、(金山路站下)
附件:
1、江北区前江街道办事处信息公开目录.doc
2、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民样表).doc
3、宁波市江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法人、其他组织样表).doc
4、依申请公开流程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