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2951491/2020-59880
文  号: 北区人社〔2020〕23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有效
江北区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0-06-08 发布日期: 2020-06-08
关于举办2020年江北区“北岸匠星”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北区人社〔2020〕23号

各街道(镇)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总工会,工业区管委会公共事务管理部、总工会,高新区经发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市委“六争攻坚 三年攀高”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人才强区”建设,充分发挥我区广大职工在创新驱动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7号),决定举办2020年江北区“北岸匠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别

根据《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次竞赛活动,分为“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市级二类竞赛、区级选拔赛(参照市级二类竞赛标准)。

二、竞赛项目

2020年江北区“北岸匠星”职业技能竞赛包含6个竞赛项目:

(一)“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项目:汽车技术;

(二)市级二类竞赛项目:育婴员、劳动关系协调员;

(三)区级选拔赛:茶艺师、花艺制作、美发师,竞赛选拔出的选手将代表江北区参加2020年浙江省职业技能大赛宁波选拔赛。

三、竞赛时间

2020年6月-7月。

四、参赛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参赛对象

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汽车技术)、市级二类竞赛项目参赛者为宁波市年满16周岁的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和个人,各职业院校教师、学生等。

区级选拔赛参赛者为年满16周岁以上,原则上在江北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应工种的职工和个人等。

以上人员均不受现有技术等级和职称限制,但近三年已取得同类工种区级(含)以上比赛第一名选手原则上不再参加同类工种的比赛。

(二)报名

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汽车技术)、市级二类竞赛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按市级相关通知文件执行,区级选拔赛报名截止时间按各项目举办通知执行。各参赛代表团和个人应在此日期之前将相关报名表以电子文档方式向各竞赛活动组委会报名。

五、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流程和工作要求按照《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执行。各项竞赛的总体方案、技术文件、比赛通知以及竞赛结果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备。

各竞赛项目技术文件将分别在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nbjbhrss.gov.cn/)、宁波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网(http://www.nbosta.org.cn/)公布。

六、表彰奖励

(一)“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汽车技术项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每人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5000元。获得项目第一名的选手,由竞赛组委会授予宁波市“技能之星”荣誉,并颁发奖牌。第1名由比赛组织单位推荐为“宁波市首席工人”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第2、3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市级二类竞赛(育婴员、劳动关系协调员项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1000元。各项目第1名推荐为“宁波市技术能手”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区级选拔赛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分别奖励3000元、1500元、1000元。各项目获得第1名的,经综合评定和组织审核,推荐为“江北区首席工人” 候选对象(学生、教师除外),同时优先推荐参评“江北工匠”。对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选手,授予江北区“技术能手”称号。对符合条件的选手核发相应等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

(四)市人力社保局对“技能之星”省赛宁波选拔赛项目给予10万元补助;对市级二类竞赛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补助,区人力社保局配套补助1万元;区级选拔赛参照市级二类竞赛补助标准,区人力社保局补助3万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举办2020年江北区职业技能选拔赛活动是选拔、培养、激励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是促进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及有关单位应切实统一思想认识,从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推动江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真正把此次技能竞赛作为选拔、培养、激励优秀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精心组织。各街道(镇)、工业区、高新区要广泛发动组织,引导广大职工积极投入到技能竞赛中来,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各竞赛承办单位要以《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宁波市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为实施依据,精心制定竞赛方案,加强竞赛监督,保证竞赛公平公正。

(三)加大宣传。要积极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的宣传,对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优秀选手,要通过积极宣传扩大影响,引导广大劳动者立足本职岗位、钻研新技术、掌握新技能、争创新业绩,进一步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联系人:张老师、胡老师,联系电话:87355078。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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