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951424/2020-38286
文件字号: 北区教党〔2020〕13号 主题分类: 教育
服务对象: 无特定对象,无特定对象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区教育局(区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0-06-16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各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和教育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施,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塑造江北教师的良好形象,现就进一步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

全面落实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明确学校作为师德师风建设主体、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的首位,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各学校要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合同管理,并与每位教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切实把师德师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确保师德师风管理工作不留死角。

二、着力重申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

各学校要通过教师会议、党员会议等,对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要求进行进一步重申和强调,守住底线,把法治教育落到实处,把好新教师的师德关,并根据实际情况,就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有关情况开展大排查。

重点做到:

1、严禁向学生传输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宣扬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2、严禁教师组织、参与、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3、严禁教师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4、严禁向学生家长索要、收受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以各种名义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音像制品、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5、严禁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微商、代购等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6、严禁参与赌博、变相赌博、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禁酗酒、追求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等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生活纪律行为。

三、健全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

各学校要坚持依法治教,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健全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有关人员的责任职责。要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职工履职考核的首要内容,在教师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专业荣誉评选、评优评先中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区教育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着力对各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情况开展专项暗访检查。对教师的失德行为“零容忍”,根据相关规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人、惩治一人。

宁波市江北区教育局

2019年6月15日